安岳县天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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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农村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发布时间:2020-11-16   录入:安岳县天林镇

各村(居、独立居小组)、镇直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镇人民政府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部分农户用电线路老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居民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集中开展居民表后电力线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居民对自有产权的老旧线路实施改造、安全隐患实施整治,大力推进家用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和使用,重点查纠违规违章私拉乱接电力线路行为和农用机械临时供电不规范等问题,有效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202012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及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520日)

召集各村(居、独立居民小组和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排查整治氛围,提升广大电力用户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521日至930日)

各村(居、独立居民小组要发挥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社干部、网格员作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不漏掉一户人、不放过一条线。电力部门要按照“不安全不供电的”的要求,对经宣传、教育仍未安装家用漏电保护器的用户,综合运用停电、下达整改指令等方式,配合搞好集中整治工作。政府将加强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通报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

(三)督查检查和总结提高阶段(108日至12月31日)

政府组成督查组,采用实地抽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村予以通报。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独立居民小组、相关部门要把集中开展居民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二)有效落实责任。各村(居、独立居民小组、相关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电力部门要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办法》(国网(农/4207-2014)的规定和要求,配合政府做好居民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家用漏电保护器安装和使用情况并作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对私拉乱接、挂钩用电、擅自接电等危及安全的违规、违法用电行为依职权进行查纠等工作,加强农村用电安全宣传。农电管理员作为电力主管责任人,要督促有关单位加强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督促电力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农村用电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农业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政府加强涉电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农业机械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抓好涉电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居民用电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涉及面广,需要各村(居、独立居民小组、有关部门和居民的密切配合,逐步形成有效治理和科学防范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各村(居、独立居民小组要建立居民用电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将居民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强制推动家用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和使用。按照《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运行管理规定》(DL736-2010)第6.3条“农户必须安装户保(家保),户保一般安装在用户进线上”的规定,未安装家用漏电保护器的居民,电力企业不应供电。三是着力解决农业机械用电安全问题,农业服务中心要牵头组织电力、农业、村等相关部门,按照临时用电有关安全规范,探索设置科学安全规范的农业机械临时用电点(箱),从源头上解决农业机械私拉乱接电线的突出问题。

(四)加大宣传力度。农业服务中心要会同电力企业,充分利用电视、会议、广播、手机、短信和LED等媒体,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导向作用,及时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安岳县天林镇人民政府

202057

 

安岳县天林镇用电安全隐患排查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隐患地点

隐患简介

影响范围及危害程度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备注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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