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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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和《资阳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3   录入: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资阳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和《资阳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资阳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     
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代章)
        2020年1023 


 
资阳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工作规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应急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四川省应急委员会的通知》(川府函〔2019〕98号)《四川省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资阳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旅安指)是在市应急委领导下,负责领导督促全市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
第三条 市旅安指实行统一指挥、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指挥体系和应急机制,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组织指挥、指导协调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第二章  机构组成
第四条  市旅安指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成员组成。
市政府负责旅游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市侨办、市委台办(市台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资阳火车站、资阳北车站、成渝高速成渝分公司资阳管理处、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路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第五条  市旅安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旅安办)设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各1名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六条  市旅安指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指挥全市旅游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不代替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的涉旅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旅游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全市旅游安全工作;
(二)定期、不定期分析全市旅游安全形势,研究部署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三)研究决定应急处置旅游安全事件响应层级,并在市应急委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指导协调县(区)党委政府、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应对处置旅游安全事件;及时发布重大、特别重大或影响较大的旅游安全事件相关信息。
(四)负责指导协调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较大旅游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指挥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在国务院工作组、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特别重大、重大旅游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五)监督各地区、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旅游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组织指导有关旅游安全事件的调查评估处理和挂牌督办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旅游安全工作。
第七条  市旅安办承担以下职责:
(一)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旅游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旅安指的工作部署;
(二)按照指挥长、副指挥长要求,组织开展重大、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下较大旅游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三)协调解决全市旅游安全事件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提出市旅安指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方案建议,综合汇总和通报全市旅游安全事件工作情况,承办市旅安指会议、文件起草、制度拟订、议定事项跟踪督办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督查、约谈等工作,组织重大、特别重大旅游安全事件调查评估处理和挂牌督办工作;
(六)按照指挥长、副指挥长要求,做好预案相应响应层级启动、重特大旅游安全事件及其他需要市旅安指响应处置的旅游安全事件有关协调指导工作;
(七)负责市旅安指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八)承办市旅安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市旅安指成员单位是市旅安指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涉事主体做好旅游安全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和新闻报道工作,统筹指导涉事主体做好旅游安全事件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二)市侨办、市委台办(市台办)负责市内涉侨、涉台旅游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市发展改革委:将全市旅游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四)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旅游安全事发地公安机关做好现场警戒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并根据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和现场管制;参与旅游安全事件调查;督促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防范处置工作;负责涉旅森林灭火和救援工作。
(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防范和处置道路、水路客运领域涉旅安全事件;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旅游安全事故救援和重点物资紧急运输提供运输保障;负责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开辟绿色通道,保障伤亡旅游者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物质、设备顺利运输;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亡旅游者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物质、设备。
(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承担市旅安办日常工作;牵头建立完善市旅游安全事件工作规则和应急预案;综合协调成员单位做好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安排突发旅游事件应急值守;收集、整理、汇总、上报重特大突发旅游事件信息;承担市旅安指安排部署的有关工作任务。
(七)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旅游安全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八)市应急管理局:责协调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旅游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协助处置所辖区域涉旅安全事件;负责调动专业救援力量参与旅游安全事件救援和涉旅消防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导受灾受困游客的临时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
(九)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加强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督促指导做好涉旅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指导涉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做好涉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旅游安全事发地市场秩序的维护和职能职责内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理。
(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旅游安全事件现场处置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十一)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负责市内涉外(含港澳)旅游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调动专业救援力量参与旅游安全事件救援和涉旅消防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资阳火车站:负责防范和处置所辖区域涉旅安全事件;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亡旅游者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
(十四)资阳北车站:负责防范和处置所辖区域涉旅安全事件;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亡旅游者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
(十五)成渝高速成渝分公司资阳管理处:负责防范和处置所辖区域涉旅安全事件;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亡旅游者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
(十六)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有限公司:负责防范和处置所辖区域涉旅安全事件;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亡旅游者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市旅安指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应对处置
第九条  Ⅰ级响应启动机制。发生特别重大突发旅游事件,或超出市旅安指处置能力或处置职责时,由市旅安指提出并报市应急委,由市应急委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在国务院工作组、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指挥长或省长任指挥长的指挥体系,实行以市旅安指为主的扩大响应,根据需要相应增加副指挥长和成员,搭建前后方指挥平台,组织开展应对处置。
第十条  Ⅱ级响应启动机制。发生跨县(区)的、超出事发地县(区)党委政府应对能力的较大突发旅游事件;发生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时期的较大突发旅游安全事件;以及发生重大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由市旅安指提出并报市应急委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指挥长的指挥体系,指导协调事发地县(区)党委政府、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统筹协调各方救援力量开展应对处置。
第十一条  Ⅲ级响应启动机制,发生较大突发旅游事件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组织协调的应对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  Ⅳ级响应启动机制,发生一般突发旅游事件应急响应由县(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区)必须开展先期处置。
第十四条  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旅游事件划分如下:
1.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旅游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旅游事件: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2)旅游者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3)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在境内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威胁的事件。
2.重大(Ⅱ级)突发旅游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Ⅱ级)突发旅游事件: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旅游者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3)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在境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3.较大(Ⅲ级)突发旅游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级)突发旅游事件:
(1)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2)旅游者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3)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在境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4.一般(Ⅳ级)突发旅游事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级)突发旅游事件:
(1)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造成10人以下重伤;
(2)旅游者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3)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在境内外产生一般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分工负责制度。市旅安指在市应急委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县(区)党委政府开展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较大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组织指挥重大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指导县(区)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做好旅游安全事件应对工作。市旅安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旅游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防范、监管防治措施,组织或参与演练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安全宣教工作。
第十六条  协调联动制度。市旅安指建立部门之间、救援队伍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支援的工作机制,实现应对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整体联动。建立与相邻市州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市内区域协调联动。
第十七条  会商研判制度。根据风险隐患、热点难点问题、临时突发状态等情况,市旅安指或市旅安办负责,召集相关成员单位举行定期会商、专题会商、紧急会商,研判分析风险隐患,研究预防和处置措施。必要时,增加非成员单位参与会商。
第十八条  预案管理制度。市旅安办牵头制定和修订市级旅游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以专项指挥部名义印发。
第十九条  定期演练制度。市旅安指根据预案要求和工作需要,以协调指挥、联合行动为重点,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二十条  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总结评估制度,市旅安指组织对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适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报告。建立督查制度,对县(区)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市旅安指成员单位旅游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六章  会议文件
第二十一条  市旅安指实行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全市旅游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重大事项,研究制定重要政策,必要时提请市应急委研究决定。
第二十二条  市旅安指全体会议。由市旅安指指挥长或委托副指挥长召集并主持,市旅安指全体成员参加。根据会议需要,安排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议题由市旅安办拟定后报主持人审定。
第二十三条  市旅安指专题会议。由市旅安指指挥长或委托副指挥长召集并主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议题、参会单位由市旅安办拟定后报指挥长审定。
第二十四条  市旅安指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形成的文件、会议纪要,由市旅安办按程序报审后印发。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由市旅安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资阳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通信录

序号
指挥部
内职务
姓名
单位
单位职务
手机号码
座机号码
指 挥 长
1
指挥长
刘华彬
资阳市委、市人民政府
资阳市委委员、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3693352286
26820505
副指挥长
1
副指挥长
黄勤
市人民政府
副秘书长
13778998987
26597797
2
副指挥长
谢劲松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党组书记、局长
13882990999
26560669
3
副指挥长
谢阳
市应急管理局
党委书记、局长
13982966888
26111398
  
1
成员
余笠新
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
市网络舆情中心(市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主任
13708261233
26111256
2
成员
苏秀全
市侨办、市委台办(市台办)
副部长、市侨办主任、市委台办(市台办)主任、市侨联主席(兼)
13778996856
26111286
3
成员
陈天华
市发展改革委
副主任
18581790066
 
4
成员
罗智刚
市公安局
政治部主任
13980386321
 
5
成员
王永良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战办专职副主任
13320681301
26122903
6
成员
樊劲
市卫生健康委
副主任
13380846678
 
7
成员
文富忠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副局长
13982903777
26110079
8
成员
卿仲民
市市场监管局
副局长
13708262348
 
9
成员
林勇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无委办主任
13882939000
 
10
成员
岳佳峰
市消防救援支队
副支队长
13699030123
 
11
成员
罗秀君
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专职副会长
13619011476
26110060
12
成员
陈永海
资阳火车站
站长
13568522311
 
13
成员
胡光辉
资阳北车站
站长
13980450279
 
14
成员
姚永辉
成渝高速成渝分公司资阳管理处
副处长
13568025849
 
15
成员
黄建
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路有限公司
总经理
13350325527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1
主任
谢劲松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局长
13882990999
26560669
2
副主任
文富忠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副局长
13982903777
26110079
3
副主任
侯聪明
市应急管理局
副局长
13795720636
26110136
指挥部办公室
所在单位
资阳市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单位地址
广场路9号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二号楼10楼
联系人1
姓名:袁世宇
职务:市文广旅局市场管理科(安全监管科)副科长
联系电话
座机:26110087
手机:13882939497
值班电话:26110073

 
 
 
 
 
 
 
资阳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联络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单  位
单位职务
手机号码
座机号码
1
刘敏
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
市网络舆情中心(市互联网
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科科长
18728280108
 
2
李华茜
市委统战部
港澳台和侨务工作科科长
13708266477
26110752
3
邹娟
市发展改革委
社会事业与收入分配科科长
18591790118
26110720
4
尧祖威
市公安局
治安管理支队
13982985937
 
5
肖普明
市交通运输局
安监科科长
17780769796
26122914
6
郭维
市卫生健康委
医政医管科科长
18982992532
 
7
袁世宇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市场管理科副科长
13882939497
 
8
魏巍
市应急管理局
指挥中心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18081683987
 
9
蔡新国
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协调科科长
15082141986
 
11
余德健
市消防救援支队
作战训练科科长
18728283620
 
12
李萍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信息化办八级职员
18982970008
 
13
谭茜芳
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副科长
15183793724
26110502
14
文杰
资阳火车站
事务员
13882988887
 
15
赵月
资阳北车站
助理工程师
15351314003
 
16
李文
成渝高速成渝分公司资阳管理处
资阳管理处营运安全科科长
13982902839
26122487
17
邱麟
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路有限公司
安全部主任
18623112407
 

 

资阳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适应资阳市旅游发展需要,提高政府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及时、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事件,增强行业整体防灾抗灾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办法》《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资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资阳市处置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而发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紧急事件。
本预案指导全市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治、救援、救助。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旅游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我市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1.4.3属地救护,就地处置。在事故发生地(区)政府领导和专业部门指导下,由(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应急协调和配合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4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首接负责原则,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接警信息,或边协调救援边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1.5 事件分类分级
1.5.1事件分类
旅游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等事件,危及或损害到来或本市外出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本市旅游业正常运行的紧急事件或状态。旅游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台风、地震、森林火灾等重大灾害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旅游交通事故、火灾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如新冠肺炎等)、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游客健康与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较大规模投诉事件、重大旅游活动危机事件)以及因重大政治、经济事件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和游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事件。
1.5.2事件分级
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以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影响,旅游突发事件一般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5.2.1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Ⅰ级)
(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二)旅游者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其他在境内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威胁的事件。
1.5.2.2 重大旅游突发事件(Ⅱ级)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旅游者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其他在境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1.5.2.3较大旅游突发事件(Ⅲ级)
)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旅游者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其他在境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1.5.2.4一般旅游突发事件(Ⅳ级)
(一)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造成10人以下重伤;
(二)旅游者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其他在境内外产生一般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事件。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组织指挥体系
2.1市旅游应急组织机构
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成立资阳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属市应急委下设专项指挥部,在市应急委领导下,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旅游安全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指挥较大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重大、特别重大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省政府业务部门给予支持。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根据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指导县(区)政府做好一般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承担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负责文化旅游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
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构成:
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市侨办、市委台办(市台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资阳火车站、资阳北车站、成渝高速成渝分公司资阳管理处、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路有限公司等成员单位组成。
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建立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负责组织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配合县(区)政府做好一般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各1名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2(区)旅游应急组织机构
县(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参考市级应急组织机构相关成员组成设置,结合本级部门实际情况研究成立旅游应急组织机构,与上级应急组织架构相衔接,明确各成员单位应急职责,做好本层级负责主导处置的旅游突发事件。
2.3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和先期处置工作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分别是:
(1)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按照分级响应原则,负责指导、协调旅游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舆情管控工作。
(2)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旅游企业特种设备相关法定监管与调查,协助相关安全事故救援工作。负责对旅游企业食品安全事故,履行《资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部门职责。
(3)市交通运输负责为事件中人员疏散、救援人员及物资的输送提供运力保障,协助涉及旅游包车相关事故的处理工作。
(4)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提供、发布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警示信息,按《资阳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组织处置,及时救治和运送伤病游客。
(5)市公安局:负责提供相关警示信息,事件发生地的治安、交通、消防抢险救援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6市侨办、市委台办(市台办)参与处理在旅游突发事件中的涉事宜;负责提供涉台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涉台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协助处理大陆资阳民赴台旅游突发事件。
(7)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参与处理在旅游突发事件中的涉外(含港澳)事宜;负责提供涉外(含港澳)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涉外(含港澳)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协助处理大陆资阳民赴涉外(含港澳)旅游突发事件。
(8)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旅游安全事件现场处置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9)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调动专业救援力量参与旅游安全事件救援和涉旅消防应急处置工作。
10)市应急管理局承担较大级别及以上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
(11)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本行政区域内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处置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指导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12)资阳火车站:负责处置所辖区域涉旅安全事件;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亡旅游者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
(13)资阳北车站:负责处置所辖区域涉旅安全事件;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亡旅游者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
(14)成渝高速成渝分公司资阳管理处:负责处置所辖区域涉旅安全事件;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亡旅游者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
(15)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有限公司:负责处置所辖区域涉旅安全事件;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亡旅游者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
2.4应急工作组
为提高应急救援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处置环节要求由现场指挥部决定成立相关应急工作组常用工作组其组成和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指挥牵头,市文广旅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涉事单位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记录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动态,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工作组参与处置工作。
2舆情综合协调组。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有关事件主管部门(单位)、事发)政府、涉事单位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统一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客观公布突发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共防范措施,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3抢险救灾组。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类别指定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及相关企业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实施应急救援、危险源控制、火灾扑救、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和清理现场等工作,并为突发事件调查收集有关资料。
4交通运输组。由市交通运输牵头,市有关部门(单位)、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有关运输企业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组织运送救援人员、受灾人员、救援设备、救援物资等。
5治安疏导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涉事单位配合成立,组织警力对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实施警戒,维持治安秩序,实施交通管制,疏散和撤离受灾人员。
6应急专家组。由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类别指定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市有关部门(单位)选派的应急专家配合成立,主要负责分析、研判突发事件情况,为现场指挥官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
7后勤保障组。由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市有关部门(单位)、涉事单位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根据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需求,及时提供资金、物资、装备、食品和通讯等方面的后勤服务和资源保障。
8医疗卫生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卫生防疫等工作。
9善后处置组。由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牵头,有关部门(单位)、涉事单位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对受灾人员实施安置、抚慰、抚恤等救助工作,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指导社会各界受灾捐赠
10调查评估组。由指挥部指定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市有关部门(单位)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评估突发事件损失。
11涉外(港澳台)事务协调组。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牵头,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突发事件涉及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港澳台或境外的,按规定向上级组织报告在上级组织指导下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3.监测预测
3.1预防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旅游安全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旅游安全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监测
  市文广旅局牵头,组织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气象局等单位建立旅游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可采取专业监测、视频监控、公众举报等方式监测、收集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对气象、地震、国土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进行研判,及时转发相关单位,并提出防范应对工作要求。
3.3 预测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历年旅游安全突发事件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监测数据等,对突发事件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本地区旅游安全突发事件预测工作,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4应急阶段响应
4.1 分级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单位应当采取相应预警预防行动,监测、防止不利事态的发生、发展;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积极履行职责。可以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向社会宣传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知识;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旅游事件危害的游客和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3)各类应急机构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准备措施。
根据旅游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一般分为级、级、级和级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旅游突发事件。
4.1.1一般旅游突发事件由县(区)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事件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
4.1.2较大等级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由县(区)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报请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事件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
4.1.3重大旅游突发事件及以上的旅游突发事件的确定和预案的启动,由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
4.2响应处置
4.2.1先期处置。发生事故后,所在地政府、公安、卫生等专业部门启动先行处置机制,现场人员配合自救。
4.2.2现场处置
(1)成立现场指挥部。旅游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成立旅游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按照事件的等级、类别,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或由其指定相应应急机构的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事发地所在县(区)政府及旅游企业所属县(区)政府、应急专家组、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
(2)现场指挥部的职责:下达各项应急决策和命令;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上级领导和领导小组报告;迅速控制事态,做好疏散安置工作,安抚游客,稳定群众;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旅游秩序。
4.2.3 信息发布。发生重特大旅游突发事件时,由处置主管部门进行新闻发布。市委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新闻发布和危机公关工作,实施舆情监测分析,指导突发事件处置主管部门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媒体沟通和舆论引导工作。
4.2.4人员到位。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和新闻信息组人员以及市政府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现场应急及善后处理工作。
4.3分类处置
4.3.1发生突发旅游安全件后,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应按下列程序处置:
(1)指挥县(区)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协调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处置单位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
(2)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并及时向市应急通报信息;必要时,请求其给予支持,协调采取应急措施;
(3)协调相关部门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组织协调现场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保障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指挥县(区)应急处置机构对旅游企业迅速控制事态,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稳定群众;
(5)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其他县(区)应急机构;
(6)协助旅游企业及所在县(区)政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件出现放大效应,尽快恢复正常旅游秩序。
4.3.2 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重特大交通事故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4.3.3 发生游客食品安全事故,由市市场监管组织有关部门按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4.3.4发生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有关部门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4.3.5发生火灾事故时,由市消防应急救援支队按火灾事故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4.3.6 发生入境旅游者重大伤亡事故时,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应及时通报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并在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的指下及时处置。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1)将情况通报市公安局,由公安部门将情况通知相关国家驻华使领馆或港澳相关部门;
(2)为前来了解、处理事故的外国使领馆人员和组团单位及伤亡者家属提供方便;
(3)与有关部门协调,为国际急救组织前来参与对在国外投保的旅游者(团)的伤亡处理提供方便;
(4)对在华死亡的外国旅游者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我市有关规定处理;
(5)对于外国旅游者的赔偿,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妥善处理。
4.3.7 发生涉及台胞的应急事件,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应及时通报市侨办、市委台办(市台办),并按市侨办、市委台办(市台办)的工作指引处置。
4.3.8 发生台风、暴雨、雷电、地质等自然灾害,气象灾害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各县(旅游应急机构按以下程序处理:
(1)及时了解灾害动态,要求各旅游企业做好预防准备;
(2)通知各旅游景区(景点)通过广播等方式,通知、疏散游客;
(3)通知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安置、疏散工作;
(4)协助做好企业的救灾工作。
4.3.9发生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由市市场监管按特种设备事故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4.3.10资阳出境游组团社组织的团队在境外发生突发事故,由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按照《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按以下程序处理:
(1)及时了解核实涉事旅游团队及游客情况,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提供、发布信息;
(2)迅速督促涉事保险机构、通知国际救援组织提供紧急救援。督促国内组团社履行合同承诺,采取措施保证及时救助;
(3)督促国内组团社负责人和游客家属尽快赴事发地参与或协助处理有关事宜。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根据需要派出联合工作组;
(4)组织和协调境内外有关部门协助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4.3.11发生旅游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时,由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报告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并指挥县(区)旅游应急机构按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4.3.12发生其他涉及游客的旅游突发事故,通报并协助有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依据有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4.4 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确认旅游突发危机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应向市应急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明确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5.1.1综合报告。特大和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程序结束后,县(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责任单位应在24小时内将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材料报告市旅游主管部门。市旅游主管部门分别向省旅游主管部门市应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概况、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处置情况、引发事件的原因详细分析、善后处理情况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等。
5.2 保险理赔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应按照保险合同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和保险理赔工作。
5.3 调查评估
旅游企业和所在地政府会同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等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公安、卫生、交通等救援专业队伍是旅游突发事件的主要救助的专业力量,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响应,按各自任务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级旅游监管部门接报后按照应急组织机构职责组织本单位应急成员加入应急指挥部,做好协调、配合和指挥等工作;各类旅游企业也应按照经营性质配有专兼职的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人员。
6.2 场所保障
各相关旅游应急单位、旅游企业应将紧急安置场所纳入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旅游住宿能力信息库,确保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时游客临时安置。
6.3 社会动员保障
县(区)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建立和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社会动员机制,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骨干,旅游企业应急力量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的旅游应急动员机制。
6.4 经费保障
市、县(区)财政根据资阳市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需要和有关规定,为旅游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用于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保障重特大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支出需要。
旅游突发事件中抢救费用由事件相关方先行无条件垫付,待事故责任确认后,按规定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7监督管理
7.1 分级制定预案
各旅游应急联动部门应根据旅游行业特点完善本级应急预案,各县(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旅游应急预案,各类旅游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完善本级应急预案,努力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
7.2 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旅游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组织有关法规和应急预案的培训,增强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行业与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7.3 预案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制订旅游预警与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适时开展综合演练或专项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4 监督检查与奖惩
7.4.1对在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7.4.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7.4.3对在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中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应视情给予行政处分。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和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8附则
8.1本预案由资阳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8.2资阳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8.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资阳市旅游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0月  日印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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