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扑火救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使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组建机构
近期持续高温、干旱、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乡、村、社区干部必须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把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并成立来凤乡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森林防灭火办公室和森林防灭火应急队。
(一)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
组 长:付利成 乡 长 联系电话:13982944906
副组长:康永建 副乡长 联系电话:13982992253
成 员:李春花 人大主席 联系电话:15908311774
刘 超 副书记 联系电话:13568544343
谭 林 副乡长 联系电话:15892309704
王 凯 副乡长 联系电话:18228420159
李晓华 组织委员 联系电话:13882944898
罗光链 党政办主任 联系电话:13982489180
刘汉宏 财政所长 联系电话:13982909502
赖 玲 农服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13982908196
杨英兵 派出所所长 联系电话:13982908267
赵云松 综合执法办主任 联系电话:15283209070
刘永成 安监办主任 联系电话:18982982780
王 彬 林业岗位 联系电话:13795709577
(二)森林防火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执法办,由分管林业副乡长康永建任主任,成员由王彬、赵云松、刘永成、杨英兵组成。
(三)森林灭火应急队(30-50人)
1、上班时间灭火应急队
队 长:付利成
副队长:康永建
成 员:全体在岗上班乡干部、各村实职干部、派出所在岗民警、辅警
2、节假日灭火应急队
队 长:值班领导
成 员:乡政府值班人员、派出所值班人员、各村实职干部
3、村(社区)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和扑救应急队伍。(人数不少于20人)
(四)职责分工
乡综合执法办: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村组进行典型宣传;二是负责掌握火灾现场情况,向上级反馈现场情况,事后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乡辖各学校: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乡派出所:负责组织派出所干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并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切实维护火灾发生地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医院:负责制定一户队伍组织、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资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场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并做好灾区中的防疫工作。
乡其他各单位:根据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工作。
二、森林防火工作措施
(一)加大力度,广泛宣传。各村(社区)、各单位必须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标语、网络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主要宣传《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扑火安全常识》、《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高温干旱防火注意事项》等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通过强大的整治宣传和政策法规教育,使防火工作深入人心,为我乡森林防火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巡山护林制落实责任。落实村两委干部、各社社长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密切监视本辖区的森林火情,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地段要实行全面看守,如发生森林火情应积极组织扑火队伍进行扑救,并按规定逐级及时报告。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值班值守制度。在防火期间,乡政府实行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由主要领导带队,值班电话及值班人员和全体防火办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随时开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务必确保政令畅通。各村(社区)、单位也要按要求遵守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制度。
(四)加强演练培训。乡上每年至少进行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演练,适时对村、社森林防火指挥和扑救人员进行培训。
三、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必须立即向所在镇森林防火机构或村两委报告。
2、乡、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组报告火情,2小时未控制火势,指挥组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增援。发生人员伤亡,要及时上报。
4、后勤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1小时内,要把水和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四、注意事项
l、坚持“四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即:未经训练的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老人和体弱多病者参与扑救;严禁指派未经培训的人员参与扑救森林火灾,“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森防指备案,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为单位相对集中又要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