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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9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 
  
  (一)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保障随迁子女和常住人口子女与本地学龄儿童一样享受同等受教育机会,坚决杜绝失学辍学。 
  
  (二)各地各校要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宣传,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其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各地要科学核定公办学校招生计划,严控存在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的规模,严禁起始年级产生55人以上大班额,确保年底前全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 
  
  (三)各县(区)要建设统一的县级招生报名录取平台,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要坚决整治公民办学校以各类考试、竞赛、测评、面试、面谈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二、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一)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各县(区)要根据市指导性招生任务,统筹考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初中毕业生情况,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得超省定班额标准招生。公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本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 
  
  (二)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今年将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要加强对学籍工作的核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 
  
  三、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区)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制定和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以及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间表、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压实工作责任。2020年6月中旬前,各县(区)要制定出台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和风险研判,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快速稳妥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和谐稳定。 
  
  (二)推进招生信息化建设。各县(区)要统一建设中小学招生报名录取平台,推进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确保2020年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现网上统一报名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等功能。要按照“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要求,采取可信身份认证、电子证照、部门内部信息互通、跨部门信息共享等措施,实现入学报名信息、学生学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数据的有效对接,简化优化入学报名、材料核验和资格审核流程,提高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管理的信息化应用水平。 
  
  (三)深化违规招生治理。各县(区)要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建立违规问题曝光机制和通报制度,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要严肃查处违反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政策以及扰乱中小学入学招生秩序的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核减招生计划等处罚措施。 
  
  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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