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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7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驻资各高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20〕112号)精神,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就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学校在确保师生员工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分级分段、错时错峰、陆续有序组织开学复课。 
  
  二、全市高三年级(含已报名参加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于4月1日开学,有条件的学校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初三年级暂定于4月7日开学复课。高中阶段其他年级(含中职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综合评估后确定开学时间。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学校管理权限,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和幼儿园由所在县(区)党委政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综合评估后确定开学时间。 
  
  四、驻资高校开学时间根据全国、全省疫情防控情况和省教育厅安排另行确定,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毕业年级、医学类、有科研要求的学生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可先安排返校复课。 
  
  五、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校全面开学复课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六、坚持学校防控工作不到位不得开学、师生员工不执行防控规范要求不得进校的要求。各地各学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复课各项工作,按照《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问题指引》认真自查。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要组织对学校开学复课工作逐一核查评估,市本级学校核查评估工作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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