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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资阳市2020年学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7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市直属学校,各驻资高校:

  
  现将《资阳市2020年学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3月17日
  
  资阳市2020年学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实行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社会共治原则,建立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和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以照单履职、解决问题和完成目标为导向,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和保障服务水平,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和不引发稳定事件,不发生被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和考核扣分情形;实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视频监控比例达90%及以上;试点学校食堂信息化建设,远程可视化监管比例达10%及以上;完成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灭C行动”,实现B级以上食堂占比10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100%自主经营;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办安全优质、服务一流、师生满意食堂。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学校食品安全教育部门和学校党政同责责任制,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评议(评价)考核,定期研究部署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推动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对口负责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层层压紧压实食品安全责任。
  
  2.执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并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等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教育行政、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委、厅局的有关政策规章和工作部署,及时传达中央、省和市领导同志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夯实硬件投入
  
  3.建设标准化食堂。加大投入,加强标准化食堂建设和改造指导,建设流程布局合理、功能区间齐全、设施设备完善、生均面积达标的学校食堂,着力解决食堂硬件短板问题。
  
  4.实施“明厨亮灶”扩标提面工程。突出“视频厨房”建设,实现远程可监控、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学校食品安全追溯监管体系,完成视频监控目标任务。
  
  5.启动食堂管理信息化建设。试点运用现代网络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公示食品安全信息,完成对食品加工过程进行远程可视化监管目标任务。
  
  6.开展食堂“灭C行动”。对标量化分级强化食堂硬件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再验收一批A级和B级食堂,实现B级以上食堂全覆盖,全面消除C级食堂。
  
  (三)加强宣传教育
  
  7.加强学习培训。将《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纳入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建立由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协作的学校食品安全培训机制,完善市、县(区)、学区、学校四级培训体系,参加国、省提高培训,实现培训对象、培训层次全覆盖。
  
  8.加强宣传教育。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持续开展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增强食品安全防范能力。
  
  (四)突出专项重点
  
  9.严格食堂自主经营政策。学生食堂经营要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幼儿园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或变相承包,全部自主经营管理。支持、鼓励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回外包(托管)食堂自主管理。
  
  10.加强高中阶段食堂管理指导。严格执行《资阳市高中阶段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相关细则组织开展学年度风险识别;加强承包经营购买服务招投标等活动的监督管理。
  
  11.加强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和优化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的设备设施、人力和经费保障,加强供餐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对供货商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12.加强学校小卖部(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全面清理、取缔非寄宿制学校在校内设置的食品销售场所。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应依法取得许可,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并加强所售食品的安全、质量和价格监管。
  
  (五)加强督查指导
  
  13.履行教育部门管理责任。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执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开展自查整改、消除隐患、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开展春秋季开学、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敏感时期的督导检查。
  
  14.高度重视迎检考核。参加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安委组织的食品安全检查、督查、巡查考核工作,配合做好迎接省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检查、督查、巡查、考核等工作。
  
  15.开展专项治理。着力整治学校食堂无照供餐、超范围经营和无证上岗;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专项整治;违规采用添加剂和非法添加、假冒伪劣和腐败变质食材、加工售卖高危食品,以及食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行为。
  
  16.加强部门联动协作。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整治,合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各级各类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和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健全综合会商处置机制,及时通报和公开处置信息,增强舆情、事件处突应对本领和实效。
  
  (六)严格常规管理
  
  17.全面落实学校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和外购食品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和大宗食材采购管理办法,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方案),强化日常管理和自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鼓励食堂实施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
  
  18.严格食品生产全程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严管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存放、售卖,以及荤素、生熟分开、试尝留样、餐具洗消、环境卫生等环节关口;规范餐厨废弃物分类处置。
  
  19.加强食堂民主管理。建立学校膳食委员会,严格落实开放日制度、陪餐制度和食堂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设立诉求电话、校长信箱、伙食建议箱等沟通平台,组织开展食堂民主测评,畅通诉求渠道;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消除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20.强化廉政建设。必须将食堂管理纳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加强建章立制和执纪监督,堵塞在食堂建设、大宗食材采购、高中阶段食堂对外承包、食堂购买劳务和食堂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漏洞,确保阳光透明、规范廉洁。
  
  21.形成长效机制。各地各校要将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食堂防控措施、技术和经验固化运用,用更严谨的安全技术标准、更严格规范的操作管理食堂,持之以恒,形成长效。
  
  22.完成目标任务。总结提炼推广食品安全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工作进度跟踪和督导考核,完成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目标任务、教育部门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抓好计划总结、表扬先进、档案管理等专项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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