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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5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确保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目标,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一)“义务教育有保障”是教育扶贫的底线目标,控辍保学是教育扶贫的重要任务。各地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及调查报送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的通知》(川教督委办〔2018〕8号)要求,做好疑似失学适龄儿童(即从未进入学校就读)核查工作,同步组织摸清辍学适龄儿童(即已进入学校就读中途退学)底数,分县(区)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帐,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建立专门台账,按“一县一案”的要求制订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各地各校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和管理工作,由学校学籍管理员根据实际将中途退学学生标记为“疑似辍学”(无正当原因未到校上课超过1个星期的),待学生返校后再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将其设置为“返校复学”,“疑似辍学”超出一个月系统自动转为“辍学”状态。做到及时注册在校生学籍,及时核清标注学生去向,规范学籍变动手续,建立学籍变动台账,做好跟踪和建档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学校学生实际一致,严禁虚报、瞒报,杜绝错报、缓报,形成行之有效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省教育厅将定期通报各地利用学籍系统进行管理的工作情况。今年春季学期,将开展学籍和户籍比对工作,再次清查“有户籍无学籍”疑似失学适龄儿童少年,请各地于今年3月底前全面完善更正适龄儿童学籍和户籍信息。
  
  二、抓紧推进两类学校建设
  
  (三)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农村学校布局既要有利于为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既要防止过急过快撤并学校导致学生过于集中,又要避免出现新的“空心校”。要同步谋划并妥善解决可能带来的学生上下学交通、寄宿需求等问题。要建立布局规划制定、调整、完善、执行的督查机制,确保规划按期实现。
  
  (四)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本着“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川办函〔2018〕101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和两类学校教职工编制具体核定标准,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建设,切实推动办好农村义务教育。
  
  (五)各地要摸清底数,统筹利用“全面改薄”项目、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即将组织实施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薄弱学校)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等项目资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事求是确定建设项目和内容,加快未达标两类学校建设,确保2020年底前全部达标。
  
  三、抓好阶段性总结和部署推进
  
  (六)教育部拟于2019年5月召开农村学校建设暨控辍保学工作现场推进会,请各县(区)对控辍保学和两类学校建设工作的推动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不超过3000字的总结材料,并就控辍保学和两类学校建设两项工作各分别推1所乡村小规模学校、1所乡镇寄宿制学校的典型经验案例(案例要突出重点措施,不必面面俱到),同时填写附件。请于2019年3月26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教体局基教科。
  
  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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