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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资阳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3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教育局、语委:
  
  现将《资阳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资阳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
  
  资阳市教育体育局       资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7年6月13日
  
  资阳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确保“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目标的实现,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以下简称普及攻坚工程)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人口大国,树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认同感,有利于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有利于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行力度、提高普及程度和应用规范水平,将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传承中华历史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产生重要作用。
  
  (二)高度重视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社会人口流动更加频繁,迫切需要国民具备普通话的沟通能力和较高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三)准确把握普及攻坚工程的重点目标和主要任务。要结合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结合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摸清攻坚人群基本情况和需求,制定普通话普及攻坚具体实施方案,大力提高普通话的普及率,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为文化建设提供强助力,为打赢全面小康攻坚战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协同推进。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省级统筹,市级为主,县级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发挥中央支持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形成攻坚合力。
  
  (二)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综合地域、人口、经济、教育、文化等基础因素和条件保障,找准突出问题,聚焦薄弱地区和人群,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考虑地域差别和城乡差距,制定适合不同情况的具体办法,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保证攻坚目标如期达成。
  
  (四)坚持制度建设,注重长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基础建设,构建长效机制,提高治理能力,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行普及工作常抓不懈。
  
  三、工程目标
  
  (一)总体目标。本工程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到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体设定为全市普通话普及率平均达到80%以上。
  
  (二)县(区)目标。根据现有的普通话基础和全市总体目标,各县(区)要制定各自的具体目标和任务。
  
  (三)攻坚任务。
  
  --各县(区)进行集中提高,2018年,雁江区达到76%,安岳县达到77%,乐至县达到75%;2019年,雁江区达到80%,安岳县达到80%,乐至县达到78%;2020年,雁江区达到82%,安岳县达到81%,乐至县达到81%。
  
  四、重点措施
  
  (一)大力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1.在各级各类校长综合培训和教师业务培训中,加入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等内容,强化校长和教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确保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教育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使用环境。
  
  2.通过脱产培训、远程自学、帮扶结对等方式,市县连动做好分级培训工作,使普通话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教师,力争在“十三五”内使所有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达标。
  
  3.严把教师入口关,新任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全面提升基层干部职工普通话能力。
  
  4.切实发挥公务员在推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员等基层干部的普通话培训。结合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的开展,以县为主,每5年将对所辖区域的基层干部职工进行一轮培训测试,确保其普通话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十三五”内国家机关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等级标准。新录入公务员应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水平。
  
  5.“十三五”期间,党政机关及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应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这些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普通话全部达标,为社会做出良好的表率,切实发挥带头示范和窗口作用。
  
  (三)增强青壮年农民普通话应用能力。
  
  6.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创造学习条件,创新学习方式,结合当地旅游服务、产业发展等需求和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对不具备普通话沟通能力的青壮年农民进行专项培训,使其具有使用普通话进行基本沟通交流的能力,并进一步达到工作就业和职业发展所需要的水平,提高就业竞争力,拓展职业发展空间。
  
  7.将外来常住人员纳入本地语言文字工作范围,将普通话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增强外来人员适应和融入本地生活的能力以及参与城市建设工作的能力。
  
  五、条件保障
  
  (一)强化政府责任。各县(区)要将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脱贫攻坚的重要基础工作,明确县级人民政府责任,结合实际,加强统筹规划,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具体措施,确保攻坚目标如期达成。
  
  (二)加强督导验收。要以县为单位对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情况与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同步实施逐个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布。要把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考核地方政府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区的普及攻坚任务和目标,按照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各项攻坚措施有效实施。语言文字工作各相关部门和行业应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经费投入,依法落实本领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要求。
  
  (四)发挥学校作用。学校是推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的重点领域,学校教育是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主要渠道。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加强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通过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创造良好的普通话使用环境,确保学生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同时注意发挥学校对社会和家庭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学生帮助家长学习提高普通话水平,提供条件、鼓励教师积极承担本地青壮年农民的普通话培训等相关工作。
  
  (五)加强宣传动员。坚持推广普通话“以党政机关为龙头、学校为基础、新闻媒体为榜样、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的方略,充分调动语言文字工作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各负其责,各尽其力,从本部门和本行业的特点出发,加大本领域推广普及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积极构建平台网络,鼓励和吸引企业、社会团体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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