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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资阳市规范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2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资阳市规范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委注册民营医疗机构:
  
  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一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要求,确保医疗废物、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加强医疗污水的污染治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专项整改活动,现将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资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
  
  资阳市规范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
 
  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意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规范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工作,切实解决医疗废物、医疗污水污染环境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整改活动,加大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设施和医疗污水处置设施,落实监管责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止和减少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给环境造成的污染,切实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的问题整改,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推动绿色发展,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和环境支撑。
  
  二、整改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是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民营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
  
  三、工作任务
  
  (一)修建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规定修建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确保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得到统一收集;严格规范医疗废物暂存点管理,不得露天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根据2018年2月5日市政府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协调会议议定内容,目前我市医废处置中心同泸州吾辰医废处置中心合作依然延续,全市感染性和损伤性废物应由泸州吾辰医废处置中心交由资阳市医废处置中心处置,病理性废物由泸州吾辰医废处置中心交由本地殡仪馆或托运至泸州处置。化学性废物由我委联系有资质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应急处置。医疗废物在院内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废处置单位未按时托运的,医疗机构应及时联系督促拖运并做好工作记录,同时报告所在地县(区)环保部门、卫生计生部门。
  
  (二)修建医疗污水处置设施。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置;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要新建污水处理(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应满足《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和《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的相关要求。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建造污水处理站(房),并保证正常运转,医疗污水排放要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如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部等要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类型,建设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并正常使用,医疗污水排放要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
  
  (三)严肃查处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非法处置行为。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切实做好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完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交接、登记、消毒、处置等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全市医疗废物处置全程规范管理和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到位并正常使用。杜绝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和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处置。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不按照规定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医疗废物或不经消毒随意排放医疗污水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要责令整改,严肃查处。
  
  四、时间安排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8年3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调查表格(见附件一、二)的项目和要求,客观、实事求是地填写,反映前期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整改成效。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负责收集、审核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调查表,于2018年3月30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市直医疗卫生机构、雁江城区委注册民营医疗机构直接报送。
  
  (二)制定整改方案阶段(2018年4月1日-4月10日)。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卫生机构、雁江城区委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再次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和本地本单位依然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在方案中要有目标、要求,要有时间进度,每个环节要明确责任人。整改工作方案(正式文件加盖公章)于4月10日前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备案。
  
  (三)整改准备阶段(2018年4月11日-4月20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医疗污水处理和医疗废物整改落实工作,确定医疗污水处理技术和医疗废物工作流程,确定处置方案,增设处理设施设备;医疗废物暂存点符合选址和设计要求。
  
  (四)整改阶段(2018年4月21日-5月30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医疗污水处理和医疗废物收集、存放设备的建设、健全、维修、维护等工作,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各项登记、统计资料齐全存档。
  
  (五)验收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30日)。按照属地化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对市直医疗卫生机构、雁江城区委注册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污水达标排放和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对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污水达标排放和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工作进行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将这项工作强势推进,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狠抓落实。要成立医疗废物污水处置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本单位医疗废物污水处置专项整改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大投入,按时完成专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到政策执行到位,自查管理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市、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要严肃查处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非法处置行为。因违法违规处置医疗废物、排放医疗污水,造成环境污染的,要依法依规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考核问责。市卫生计生委将医废整治工作纳入各地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对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专项整治任务落实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作为各地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医疗卫生机构年度校验、床位和设备审批、等级和重点专科评审、项目资金补助等挂钩。市卫生计生委将加强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对医疗污水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设备的建设方案、进度和投入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工作突出,完成任务好的地区和单位将通报表扬,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附件:1. 资阳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调查表
  
  2. 资阳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污水处理情况调查表
  
  附件1
  
  资阳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调查表
  
  机构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机构级别: 编制床位数: 张
  
  开放床位数: 张
  
  一、医疗废物管理体系
  
  1、是否设有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设施(点)?
  
  ⑴是 □⑵否□
  
  2、是否安排专人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存工作?⑴是□⑵否□ 姓名: 联系电话:
  
  3、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存工作人员是否接受过培训?⑴是□⑵否□
  
  4、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资料是否齐全,登记在案?
  
  ⑴是□⑵否□
  
  其他说明(请注明)
  
  5、是否有以下医疗废物处理设备或设施?
  
  专用医疗废物包装袋□利器盒□周转箱□暂存站□
  
  其他(请注明)
  
  6、是否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责任制、应急方案等?⑴是□⑵否□
  
  7、是否对有关人员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⑴是□⑵否□
  
  二、医疗废物处置
  
  1、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是否有分类收集 ⑴是□⑵否□
  
  2、包装袋、容器的颜色与警示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⑴是□⑵否□
  
  3、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是否分开管理?
  
  ⑴是□⑵否□
  
  4、损伤性废物是否置于一次性利器盒?
  
  ⑴是□⑵否□
  
  5、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以及化学性废物是否混合收集?
  
  ⑴是□ ⑵否□
  
  6、病原体的标本等高危险废物收集处理、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的管理和处置是否符合要求?
  
  ⑴是□⑵否□
  
  7、医疗废物处置人员是否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医疗废物运送至暂存地点?
  
  ⑴是□⑵否□
  
  8、医疗废物运送是否有专用的运送工具?
  
  ⑴是□⑵否□
  
  有专用工具请注明:
  
  9、是否建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
  
  ⑴是□⑵否□
  
  10、医疗废物在暂存站暂时贮存的时间为:
  
  11、医疗废物暂存设施是否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
  
  ⑴是□⑵否□
  
  12、医疗机构是否对医疗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
  
  ⑴是□⑵否□
  
  进行登记的项目:
  
  13、医疗废物的最终去向:
  
  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⑵医院内焚烧和填埋□⑶混入生活垃圾或其他废物中□
  
  14、每天运送结束后是否在指定地点对运送工具清洁消毒?
  
  ⑴是□⑵否□
  
  附件2
  
  资阳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污水处理情况调查表
  
  机构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机构级别: 编制床位数: 张
  
  开放床位数: 张
  
  是否有无污水处理设施?
  
  是□否□
  
  如果有,请继续下述调查。
  
  二、污水处理管理体系
  
  1、医院污水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是□否□
  
  2、污水处理设施是否配备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
  
  是□否□
  
  3、是否有单位发文指定领导分工负责?
  
  是□否□
  
  4、从事污水处理的工作人员是否经过污水处理培训、持证上岗?
  
  是□否□
  
  5、从事污水处理的工作人员经过培训有无相关记录及资料?
  
  是□否□
  
  6、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定期维修,保证正常运转?
  
  是□否□
  
  7、是否有适当的应急措施,当处理设备发生故障时可保证污水处理达标?
  
  是□否□
  
  8、医院污水处理是否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是□否□
  
  三、污水处理设备的设计情况
  
  1、采用何种污水处理设备?
  
  2、是否设置集中式污水处理构筑物?
  
  是□否□
  
  3、医院职工生活区和行政区的污水,是否与病区的污水分流。
  
  是□否□
  
  4、医院传染病区的污水是否与生活污水和其他病区污水分流。
  
  是□否□
  
  5、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是否满足下列要求:是□否□
  
  ①采取防腐蚀、防渗漏措施;
  
  ②确保处理效果,安全耐用;
  
  ③操作方便,便于消毒和清掏,有利于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
  
  6、医院污水处理构筑物的位置是否合理、是否与周围建筑物之间设绿化防护地带?
  
  是□否□
  
  四、污水处理、排放情况及监测
  
  1、采用哪种污水处理工艺?
  
  一级□二级□
  
  2、是否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流程资料?
  
  是□否□
  
  3、污水处理记录是否齐全?
  
  是□否□
  
  4、污水的监测,是否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是□否□
  
  如果选择“否”,请注明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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