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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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4-14   录入: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县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工业安全事故,科学、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88 号)、《资阳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资阳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岳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全县工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需要县经科信局负责处置的较大及负责协助处理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超出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石油天然气事件、国防科技工业等突发事件的处置,按相关应急管理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首要任务,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供完备的安全生产保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充分依靠广大职工,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危害。

1.4.2预防为主。依靠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严格落实物防、技防、人防措施,做好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

1.4.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党委统一领导和局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直属事业单位和机关各股(室)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行业领域内工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生产应急单位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企业法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4.4资源整合,应急联动。充分整合企业、社会资源,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形成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合力和长效机制,明确企业及相关部门、单位职责、权限。

1.4.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以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备、预案编制、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为重点,做好故预防与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指挥部组成

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各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兼任。指挥部成员包括县石油天然气产业办公室、县电力行政执法大队、县节能监察中心、局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经济运行股、企业股、信息化股、环境资源利用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园区推进股、科技发展股、民营经济管理股、盐业股主要负责人。

2.2  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县一般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指导协调应急情况下重要物资的生产组织和调配;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科研院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组织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通信保障,电力保障,汽柴油供给

2.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管理,加强与县应急管理局的联系;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加强应急联动,共同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处置与救援;承担指挥部会议的召集、文件起草与办理;做好有关信息传达、收集、分析、报送、发布;加强应急救援专家和应急预案的管理;做好文书资料整理与归档等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4  工业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工业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应采取预防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与所在地政府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向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配备应急物资,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做好事故应对工作。

3. 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监控

   直属事业单位、机关相关股室工业企业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分析研判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可能引发事故的重要信息。

3.2信息报告

3.2.1.报告责任主体

各有关企业是向县经科信局报告事故信息的责任主体,指挥部办公室是受理报告并向上级部门报告的责任主体。

3.2.2信息报告责任追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上报的信息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信息报告必须及时准确、不得延误。如因报告单位和个人上报信息不实、延误等造成决策失误或重大损失的,追究其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3.2.3.报告时限和程序

各有关企业出现紧急情况,以最快方式报告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28-24522369)。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在接到报告0.5小时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政府值班室(值班电话:0282452274024520448)报告,同时抄报应急管理(值班电话:02824528119)。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3.2.4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预警

按照《安岳县重大事故预警机制》执行。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一般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由县工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并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

较大及以上应急响应行动,县经科信局在积极组织力量实施救援的前提下,及时报请应急管理局和市经信局,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

5.2预案启动

本预案的启动由县工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

5.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响应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各参加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组织事发企业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在本系统内紧急调用各类相关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3.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6.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5.4指挥和协调

  预案启动后,立即按照预案组织企业及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协调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救援队伍提供增援或保障,并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6.紧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6.1.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迅速报告事故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6.1.2各有关行业指挥部根据专项预案的要求,及时参与先期处置工作。

  6.2现场处置

6.2.1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紧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

      6.2.2预案启动。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指挥部成员和专家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指挥部由信局、事故发生地政府、事故企业以及应急救援工作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指挥长或者授权的事发辖区的副指挥长担任;现场指挥部一般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人员疏散组、专家技术组、善后处理组等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 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

    抢险救援组 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安全保护组:  现场及周边地区警戒控制、交通管制、监控事故有关责任人。

医疗救护组: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对伤员、中毒人员实施救治。

后勤保障组: 落实现场应急物资、通信、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保障措施。

人员疏散组:  制定现场人员疏散方案,并组织实施。

专家技术组:组织有关工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为现场救援提供技术和决策咨询。

善后处理组: 信局、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及企业负责人 ,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有关事宜。

6.3现场指挥部基本工作程序:察看事故发生地现场;听取事故企业先期处置情况报告,必要时应首先咨询专家意见建议;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具体实施方案,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展开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在现场应急救援中,要充分发挥专家组的决策咨询作用,在听取专家建议意见的基础上,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综合比较选择。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或出现问题时,要及时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确保科学合理、有效。

6.3.1医疗卫生救助

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根据事发单位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6.3.2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6.3.3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安排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以及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和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实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6.负责实施治安管理。

6.3.4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并及时上报。

6.3.5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现场指挥部向应急管理局报告情况,请示结束应急救援工作。经应急管理局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自动解散,由事故企业或有关部门继续完成善后工作。

7.后期处理

 7.1善后处置

  事发地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工作要求,会同事发单位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7.2事故的调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配合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事故调查。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8.保障措施

8.1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各有关企业根据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行业特点组建训练相应的专业队伍,并每年定期向县经科信局报告应急救援队伍组织、编制、人数、装备、训练、执勤任务情况,重大变更要及时报告备案。

8.2疏散场所保障

    各有关企业要安排设置专门的场所,用于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临时避难,以及伤员临时救治。

     8.3通信保障

各有关企业成立通信保障队伍,积极配合县经科信局、各通信运营企业,充分利用手机、内部电话、对讲机等手段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通信。

 8.4医疗卫生保障

   根据分级救治的原则,事发企业组建医疗救护组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做好现场抢救工作,并组织群众性救护工作。

 8.5治安保障

各有关企业组建安全保卫组,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管治、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

8.6物资保障

8.6.1各有关企业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平时保证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储备,并建立与其他企业、单位物资调剂渠道。

8.6.2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8.7培训

各有关企业要对全体职工开展经常性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掌握基本的防灾、自救、互救、逃生的知识。对应急求援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救援能力和水平,培训内容包括应急处置的技术、救护知识、消防知识、个人防护及避难逃生知识,各类救援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知识等。

8.8演练

各有关企业要定期组织应急求援演练,检验各部门协调作战能力,并认真做好记录,在演练中发现不妥的地方,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必要的修订、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

9. 预案管理

9.1预案更新

随着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救援实践的经验教训或出现新情况和应急演练发现预案等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本预案抄送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9.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经科信局负责解释。

9.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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