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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千佛乡党委、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8   录入:安岳县千佛乡

中共安岳县千佛乡委员会

安岳县千佛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千佛乡党委、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

 

各村两委、独立居民小组、乡直各单位:

   根据安委发〔20201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落实各单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我乡实际现将《千佛乡党委、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安岳县千佛乡委员会

安岳县千佛乡人民政府

                             202072

 

 

 

 

 

 

 

 

 

 

 

 

 

 

 

          千佛乡党委、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乡党委书记主要职责

乡党委书记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及时研究解决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体制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并督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

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

二、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

乡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在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并督促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地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领导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三、其他乡党委领导共同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督促所联系县(区)、园区和分管部门(单位)学习并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在重要节假日、关键时段带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

(四)及时指导、督促所联系地区、园区和分管部门(单位)妥善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四、其他乡党委领导岗位职责

相关乡党委领导除履行上述规定的共同职责外,要根据所在岗位履行相关安全生产职责。

(一)乡党委副书记、工会联合会主席岗位职责

1.协助乡党委书记统筹协调全乡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开展安康杯评选活动。

(二)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1.督促、指导纪委监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和三个必须要求,依法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督促、指导纪委监委依纪依法查处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乡党委常委、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换届任期考核和日常考核,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权重。

2.督促、指导各级组织部门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选配安全意识强、专业素养高、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

3.督促、指导各级组织部门在相关干部拟提拔任用或进一步使用时,应当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参考,纳入干部工作调研、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4.督促、指导组织人事部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职能,充实监管执法队伍。

(四)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岗位职责

1.督促、指导各级政法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群众矛盾和群体性事件。

2.督促、指导各级政法部门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的权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的一票否决

3.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

(五)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督促、指导各级宣传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报道,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公益宣传,并在当地主流媒体积极开设安全生产宣传窗口,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考核权重。

2.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开展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监督,及时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指导本地区妥善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舆情。

(六)乡党委常委、统战委员岗位职责

1.督促、指导民宗部门依法做好统战、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指导做好寺庙安全生产工作。

五、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副职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二)协助乡党委书记落实乡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乡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督促各村、乡直各部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向乡党委书记、乡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

)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六、政府其他副职主要职责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

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六)督促所联系的县(区)、园区和分管部门(单位)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向乡党委书记、乡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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