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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南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薰镇2020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9   录入:安岳县南薰镇

 安岳县南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薰镇2020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通    知

 

各村(社区)、各镇直单位:

为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现将《南薰镇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薰镇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安岳县南薰镇人民政府

2019229 

 

 


南薰镇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镇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镇人民政府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打安全

二、编制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森防指办20202号、安森防指20201文件,制定本预案。

2、本镇发生和可能发生特大、重大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和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是应对全镇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处置工作。

2、镇森防指指挥长由镇长王一鸿担任,副指挥长由副镇长张伟担任,成员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3、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的主要职责:配合有关单位指挥和组织协调全镇特、重大森林火灾的处置、扑救工作;决定启动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负责与相关地在处置森林火灾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4、镇森林防火指挥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由农业服务中心罗正伟担任。潘玉明同志负责镇森防日常工作,森防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镇森防指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执行镇森防指决定;负责联系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组织机构:

长:王一鸿(镇长)

副指挥长:张  伟(副镇长)

   员:杨夜林(派出所所长)

          罗正伟(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潘为民(社事中心主任)

            军(畜牧兽医站站长)

 涛(财政所出纳)

            帆(武装干事)

          林伟才(南薰九义校校长)

刘海彬(永峰九义校校长)

各单位、村应急及机动队员

四、应急联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村级森林防火机构请求,镇直各有关单位、镇义务扑火队要积极参与和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森林火灾预警和预防机制

1、森林火险,火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各村要建立防火监测巡查队,加强巡查,对森林火险、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测,一旦发现火情或出现特、重大森林火灾征兆或森林火灾有扩大迹象时,第一时间报告(或通知)镇人民政府。对于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特大、重大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接报后要及时将信息报到镇政府有关领导处;并随时报告火场的最新动态信息。需向县报告的重大信息,镇森防办在接报后经指挥长审核1小时内上报。

2、镇森防指挥所负责接火警并作好记录、处理、研判全镇各地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根据对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向镇森防指挥所领导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镇森防指挥所要综合从各方面得到的火险、火情信息,提高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报送速度和扑救指挥的快速反应能力,准确判断森林火险、火情发展态势,制定正确应急方案,科学组织防火救灾。

六、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按照上级重特大森林火灾处置预案执行。

七、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按照森林火灾造成的后果,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对森林火灾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妥善进行安置。对因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而伤亡的人员,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登记上报,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抚恤。

2、火案查处

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或重大森林火灾后,镇农业服务中心、警务室要成立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所。重大森林火灾处置结束后,镇森防指应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估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评估,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写出调查报告,向镇党委、镇政府汇报,并将处理情况按程序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八、保障措施

1、扑火力量

本着以森林扑火队伍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分两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统一指调动指挥。

第一梯队:镇林业工作人员和镇义务扑火队队员组成。(30人)。

第二梯队:由镇直各站办室所、学校等单位人员组成(30人)。

2、通信联络

镇级森防办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赴现场指挥的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手机等赶赴火场,随时保持与镇森防指挥部、毗邻乡镇、火场内部,各扑火突击队指挥员的相互联系。

3、后勤保障

镇农业服务中心要组织调集扑火机具、打火拖把、通信器材等,保障扑火工作的需要。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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