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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4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资阳市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资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资阳市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是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要求,是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有效途径,也是预测、预防、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对深入查找和剖析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事故风险因素,使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构建科学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省安委会风险评估及预警防控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估范围安全风险评估,是指在我市范围内制定或实施涉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时,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实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的范围包括:
  
  (一)重要规划编制、重点工程、重大投资项目设立和调整;
  
  (二)行政许可政策、许可方式的更改和调整;
  
  (三)高危企业规划、布局、选址;
  
  (四)高危企业“关停并转”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管理等达标考核标准及相关政策的调整和实施;
  
  (六)其他涉及企业、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评估内容
  
  (一)合法性评估。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符合国家、省及我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
  
  (二)合理性评估。是否符合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可行性评估。是否符合本地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具有相关政策可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时机是否成熟,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四)可控性评估。是否可能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是否有应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对策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三、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评估”。涉及到县(区)、经济开发区(园区)和有关部门的有关事项,由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园区)和有关部门牵头实施评估。
  
  四、主要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评估责任主体认为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必须将其确定为需重点评估事项。
  
  (二)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单位要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组织形式、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
  
  (三)论证可行性。由评估责任主体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分析论证,科学预测。
  
  (四)形成评估报告。在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作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的最终评价;依据风险评价结果综合考虑对重大规划、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实施作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建议。
  
  (五)制定工作预案。责任主体要将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组长或副组长牵头召开风险评估审查会议,对重大规划、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实施作出是否实施的决定,并对评估报告中的可能出现安全隐患制定针对性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成立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要针对本地区本系统重大规划、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存在的共性、关键性问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提高对灾害事故的控制能力、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监控能力、应急救援水平和事故分析处理能力,增强从源头上治理安全事故多发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属地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企业的特点,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和评估,对评估出来的风险、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制定预警防控措施,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预防事故发生。
  
  (四)严格风险评估。对专业性较强、危害程度大、一时难以解决的风险评估与论证事项,要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严格评估,做到评估准确、及时。
  
  (五)强化责任追究。各责任主体负责人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评估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工作失误,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企业对下达的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律责令停产,并依法重处重罚,整改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对造成重大影响且难以整改、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提请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六)开展舆论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执行不力、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确保此项工作开展有序,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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