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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人民政府天池街道办事处 乐至县天池街道人民武装部 关于印发《天池街道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 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2   录入:乐至县天池街道办

  

乐天办发20209

 

乐至县人民政府天池街道办事处

乐至县天池街道人民武装部

关于印发《天池街道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

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办事处直属各单位(部门)

现将《天池街道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乐至县人民政府天池街道办事处

                            乐至县天池街道人民武装部

                            2020222

天池街道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

5.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直属各单位(部门)、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村(居)民小组的作用,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6.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1.设立天池街道办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作为领导机构,统一领导街道办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办事处主任为总指挥,其他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各业务办公室(中心)、村(社区)负责人和派出所、卫生院、市场监管所、片区教育督导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指挥中心职责:

1)研究确定街道办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

2)领导街道办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3)在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根据其类型,决定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日常工作机构

1.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应急管理的班子成员兼任。

2.办公室职责:

1)执行指挥中心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街道办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3)建立街道办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向指挥中心提出处理建议;

4)联系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5)组织编制、评估修订《天池街道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

6)指导直属有关单位(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7)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3.设立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应急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028-23393937)。

(三)应急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班子成员为组长,应急管理办牵头负责。

  责:⑴了解、掌握动态,及时按规定程序向街道办和相关部门上报事件相关情况、救援进展;⑵上传下达,按照指挥中心的命令及时下达指令,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通知急救车辆和医护人员到达现场;⑶督促和检查应急救援措施执行情况,作好记录,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⑷协调处理好应急救援中的问题,保证通讯系统畅通;⑸做好应急值班。

2.抢险救援组。分管武装工作的班子成员为组长,街道办应急抢险队伍牵头,民兵、志愿者等配合。

  责: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及时调动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⑵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救援行动;⑶本着“先人后物”的原则,行动迅速果断,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情况;⑷对事件原因不清、情况不明,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专业性强的救援行动,要在专家指导下配合专业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

3.安全保卫组。分管社会治理工作的班子成员为组长,派出所具体负责。

  责: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维护,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和治安管理,制定应急状态下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实施方案,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维护事故发生区域和疏散区域的治安、交通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处置其他治安突发事件。

4.后勤保障组。分管财经工作的班子成员为组长,党政综合办牵头,财政所、应急管理办等配合。

  责:⑴搭建临时救援安置点,准备应急救援物资;⑵做好事件受灾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为受灾人员和家属及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吃、喝、住、穿、行等相关保障;⑶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共同做好其他应急救援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5.医疗救护组。分管卫生工作的班子成员负责,卫生院具体负责。

  责:负责伤员的运送、救治及防疫工作。

6.信访维稳组。分管信访维稳工作的班子成员为组长,社会治理办牵头负责。

  责:负责做好突发事件中家属情绪稳控、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配合安全保卫组维护现场秩序。

7.事件调查组。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班子成员为组长,派出所牵头,党政综合办、应急管理办等配合。

  责:负责现场勘察、取证,搜集、整理与事故有关的各种物证和资料以及证人证言,配合上级开展对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信息报道组。分管党建工作的班子成员为组长,党建办牵头负责。

  责: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事故情况公告,管理和协调信息发布工作,及时查明事件信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媒体及公众舆论,适时解答有关质询。

三、信息报告与报送

(一)信息报告主要范围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工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二)信息报告程序

村(社区)第一时间上报街道办应急值班室(15分钟内)——值班人员上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研判后报指挥中心。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直接向“110”报警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信息报告内容

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情况,请求紧急增援事项或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等。

(四)信息收集

主要来源于派出所、村(社区)、直属部门工作时发现的动态和收集到的信息。

四、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步骤

(一)街道办值班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达现场。

(二)指定现场联络员,向街道办指挥中心和上级政府值班室报告现场信息,并负责续报现场处置情况等。

(三)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研究临时处置措施。

(四)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限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排除险情等。

(五)设立若干工作组,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伤员和物资财产,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划定保护范围等。

(六)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协助开展应急处置至事件处置完毕。

五、应急保障工作

街道办各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制定所负责领域与街道办总体应急预案配套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技术、装备准备,建立履行应急保障职责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切实做好相关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得以及时抢救安置,有饭吃、有水喝、有住处、有病能及时医治。

(一)经费保障

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逐步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应急工作的日常经费和物资、装备、基础设施投入、人员安置、基本生活补助等专项经费,由有关部门提出,街道办应急指挥中心汇总,经财政部门核算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街道经费无力支持的前提下,报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寻求支持。

(二)物资保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并负责应急救援时的基本物资保障,必要时报请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物资保障供应。

(三)医疗、交通保障

医疗卫生工作,报请县卫健委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应急工作;交通运输方面,报请县交通等部门为应急救援人员及物资运输提供交通方便,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四)人员保障

治安维护报请县公安局集结警力、布控重点、值勤,必要时申报调动武警部队民兵参与治安维护。同时发动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助、群防群治,全力维护突发事件地区的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对人员防护应选好应急避难场所,明确责任人,确保紧急状况下广大群众安全、有序转移或者疏散。对有关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确保人员安全。

(五)抢险装备

街道办建立本辖区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数据库,并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保证应急状态时统一调用。应急装备拥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相应登记、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

六、善后处置工作

善后处置工作按规定以街道办为主,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必要时报请上级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突发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以及做好灾情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报上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街道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二)演习

1.街道应急办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警进行演练。

2.预案演练从类别上分为:自然灾害应急演练、事故灾难应急演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演练。

八、责任与奖惩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远程设备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本辖区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群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街道办对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天池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022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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