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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高寺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
发布时间:2020-11-30   录入:乐至县高寺镇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镇直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乐至县高寺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乐至县高寺镇委员会

                     乐至县高寺镇人民政府

                     20201130

 

 

 

 

 

乐至县高寺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

责任制清单

 

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推动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21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委办〔201440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委厅〔201743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委办〔2018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文件,制定《乐至县高寺镇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

一、党委书记张达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

高寺镇党委书记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2.把安全生产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列入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3.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并督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党委会每半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重要事项、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5.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和教学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

6.加强安全生产干部队伍建设,支持人大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镇长蒋合文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

高寺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措施。

2.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根据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促进安全生产与城乡规划相衔接。强化农村运行安全保障,推进农村安全发展。

3.镇党委、政府联席会每季度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4.组织制定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在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并督促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5.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明确规定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明确规定部门承担安全生产职责的内设机构。按照相应管理原则,明确全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6.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编制、经费和车辆等,建立执法人员待遇保障制度,切实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镇财政保障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资金需要。

7.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评价、考核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信息公开工作。

三、党委副书记毛永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绩效、机关党建、群团事务、扶贫开发、脱贫攻坚、依法治县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抓好其他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及联系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军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

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效能建设、目标管理、保密、档案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安全生产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强化行政问责,严肃查处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和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以及安全生产事故背后存在的腐败行为。

2.将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工作情况纳入对相关部门单位的巡查内容。

3.抓好其他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及联系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谢芬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

负责党务、组织人事、财经后勤、就业和劳动保障、医疗保险、妇联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2.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加大安全生产指标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时的权重。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不合格的予以警示惩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各级党总支部、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列入教学计划。

4.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升镇机关干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知识技能。

5.抓好其他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及联系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六、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杨松林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

主持武装工作。负责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园区建设、农技推广、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利、林业、蚕桑畜牧兽医工作,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产业发展和项目推进管理及全镇“百镇建设行动”以及商贸旅游发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协调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农业农村水利行业(领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2.指导农业农村水利行业(领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财政资金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农用机械、水利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强化行政执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4.负责园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园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5.加强现役军人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应急救援能力训练,提升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6.负责汛期防汛减灾工作,制定防汛减灾应急预案,督促指导村(社区)、水库、应急救援队伍每年定期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在汛期前中后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覆盖式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7.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督促指导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每年定期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覆盖式森林防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8.负责景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景区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商贸旅游办公室开展景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9.负责推进的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0.抓好其他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及联系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七、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蒋永学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

负责意识形态、宣传、统战、政协、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学技术、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电力、移动通信等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和督促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监督,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在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中的权重。

3.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统战工作内容,积极协调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向各民主党派、无党派、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传达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统筹开展涉及民族和宗教工作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治理工作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组织教育行业(领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6.指导教育行业(领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财政资金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强化行政执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8.组织卫生、计生行业(领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9.指导卫生、计生行业(领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财政资金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10.统筹协调电力部门在应急救灾中充分发挥电力保障工作,督促电力部门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1.抓好其他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及联系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八、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张俊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维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国家安全、反恐防爆、乡镇便民服务、退役军人、交通运输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将安全生产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网格化社治理体系,统筹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和社会共治。

2.组织公安、司法、民政、信访行业(领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指导公安、司法、民政、信访行业(领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中的权重。

4.组织交通行业(领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5.指导交通行业(领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财政资金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6.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强化行政执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7.抓好其他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及联系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九、副镇长汪晚韵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

负责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应急抢险救灾、地质灾害防范、城乡建设(国土、乡建)、村镇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房改造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决策部署,负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

2.负责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3.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镇党委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镇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4.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全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评价、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5.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依法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6.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强化行政执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7.统筹推进全镇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相关保险制度。

8.组织住房、城建、城管行业(领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9.指导住房、城建、城管行业(领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财政资金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10.组织开展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强化行政执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11.组织建筑业行业(领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12.指导建筑业行业(领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财政资金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1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强化行政执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14.抓好其它分管行业(领域)及联系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十、因分工调整则由新交接同志履行调整后分工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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