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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6   录入:安岳县应急管理局

 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依法治县办《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安普法办发〔2020〕6号)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研究制定了《安岳县应急管理局<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岳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地位,是一部固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法律,为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营造全民遵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建设成渝中部重要节点城市和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更好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三、宣传重点

一是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实施,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二是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四、具体措施

 (一)系统全面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培训。

1.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会。将民法典专题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专题集中学习。(办公室负责)

2.组织一次普法宣讲活动。机关党支部将民法典学习纳入“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学习,发挥学法用法模范表率作用。(机关党支部负责,全体党员干部参与)

3.组织一场《民法典》学习考试。以《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命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一场法律考试,实现以考带学、以考促学,全面掀起《民法典》的学习宣传热潮。政策法规宣传培训股负责,全体干部职工参与)

(二)加强宣传引导多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

4.按照县依法治县办的要求,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2020年度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政策法规宣传培训股负责,全体干部职工参与)

5.组织参加全县的集中宣传活动,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新风尚。(政策法规宣传培训股负责)

6.及时更新法治宣传阵地,构建多领域、全覆盖的学习宣传格局,让《民法典》随处可见、随处可学、入脑入心。(政策法规宣传培训股负责)

7.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开展送法律、送政策进企业、进扶贫村和“以案释法”宣讲活动,提高帮扶对象的法制意识,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水平。(基础股、危化股负责、扶贫帮扶责任人)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高度重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政治意义,将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结合起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应急管理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民法典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重点工作内容,推动应急管理局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认真实践。

(三)创新活动形式。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结合“送法进企”普法品牌,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普法阵地和互联网,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普及活动。

(四)增强工作实效。要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职能转变,及时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法规及配套文件的立改废释,在实施重大决策时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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