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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司法局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26   录入:安岳县司法局

 

安岳县司法局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安岳县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部门和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局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做好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的传达,加强森林防火常识的宣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的防火意识。
二、明确工作目标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干部职工意识
1.及时传达学习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安岳县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知晓我县森林防灭火常识和工作安排;
2.要求干部职工做好带头示范作用,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积极向亲属、朋友宣传森林防火常识,确保干部职工及亲属在防火期内不出现野外用火情况,不引发森林火灾;
3.将干部职工带头发挥森林防火示范作用落实情况纳入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的重要参考。
(二)加强森林防火宣传
1.通过“12348安岳法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我县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火灾责任追究、森林火灾报警电话等森林防火常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增强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
2.干部职工以身作则,清明期间带头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络祭奠、扫墓祭奠等低碳、环保、文明的方式替代传统祭祀,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3.做好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工作者森林防火知识宣传,确保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全员知晓,主动参与森林防火;
4.加强对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做到社区矫正对象全员参与,并承诺不在野外违规用火。
(三)加强挂联乡镇森林防火督导
做好对挂联的双龙街乡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督促挂联乡镇防火工作有序开展,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防火期内不出现森林火灾。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要起好示范作用。干部职工要做到“五个带头”:带头向亲朋好友、基层群众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带头移风易俗,大力推行植树、献花等文明祭扫、绿色祭祖行为;带头管好自己和家人,管理好家中的各类火种火源,及时清理地处林牧区农村老家周边可燃物;带头强化防火意识,对发现的森林草原火灾火情及时拨打12119报警;带头接受防火检查,进出森林防火区或草原防火管制区自觉扫码登记。要自觉遵守“五个不准”:不准在森林防火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内吸烟、烧纸、烧香等野外非生产用火;不准携带火种火源或易燃易爆品进山入林;不准在森林防火区、草原防火管制区乱丢弃火种火源;不准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视而不见、放任不管;不准有其他违反森林草原防灭火要求的行为。
       (三)要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讲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和扑救知识切实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法律服务管理和企业投诉股要抓好法律服务行业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落实,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各司法所要确保管理的全部社区矫正对象全面知晓我县森林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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