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镇子镇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岳县镇子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安全生产
镇子镇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02-26   录入:安岳县镇子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综合防范能力,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和危害,减少国家财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部门应完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3.分级负责、协调配合。依据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善后等工作。

二、应急预案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1.成立饮用水源保护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周勤胜   镇党委书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邹学志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永玲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向红玉    副镇长

李小平    副镇长

  员:邓拥军、欧勇、张贵虹、陈远富、陈杨平、颜学昆、李佳祥、黄太菊、 孙伟、 罗传利、文传志、刘辉 、孟小红、侯龙飞、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镇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 综合协调及联络组和后勤保障支援组。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主要负责:全面负责应急抢险工作;指挥应急抢险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抢险技术方案。

  (2)副组长(向红玉、刘永玲)主要负责:负责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置及应急抢险、医疗救治工作。

  (3)副组长(向红玉、覃彪)主要负责:组织应急抢险工作;负责监测及技术服务工作。

  (4)副组长(覃彪)主要负责:组织应急抢险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做好保障群众人生安全、应急抢险工作记录等工作。

5)副组长(邹学志)主要负责:为所有应急参与人员提供物质、经费保障。

6)副组长(邹学志)主要负责:为应急小组做好人员协调工作,负责及时向社会发布污染事故处理情况的信息。

  3.下设应急处置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覃彪、向红玉

  副组长:陈杨平

  员:康家桥水库管理所、颜学昆、罗传利、李佳祥、代小亮、文传志、孙  伟、侯龙飞、各村(社区)  

其主要职责是:开展执法工作;进入现场必须携带摄像、照相、录音设备和应急工作专用记录本,保证在第一时间取得应急现场详细情况第一手资料和应急工作全程记录材料,研究、制定应急排除处置措施,确保工作准确、快速、到位,并提出对事发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罚、处理意见,并完善环保巡查记录。

  4.下设应急监测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陈涛、向红玉

  副组长:颜学昆

  员:康家桥水库管理所、陈杨平、孙伟、侯龙飞、各村(社区) 

其主要职责是:立即请求县卫计局、县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等有关单位协助我镇进入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携带相关采样分析设备,快速提供监测数据,并立即提供给现场最高指挥人员,以便做出应急排除正确决策;不能进行现场分析的项目,尽快派人采样、分析、确保第一时间将监测报告交现场最高指挥或应急工作职能机构负责人。进入事发区域了解、掌握事故基本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抢险技术方案,以便迅速采取应急抢险处置措施。

  5.下设综合协调及联络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邹学志

  副组长:欧勇

  成  员:黄婷娇、李梅、各村(社区)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向社会发布污染事故处理情况的信息工作,负责社会舆论处置工作,负责各工作组协调、联络工作,做好应急抢险工作记录和相关书面材料工作。

  6.下设后勤保障支援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邹学志

  副组长:欧 

  成员:黄婷娇、李梅、张贵虹、康  慨、各村(社区)

其主要职责是:为所有应急参与人员提供物质、经费保障。负责应急抢险中遭遇的人体损伤、财产损失的清理登记和紧急疏散人员等善后处置工作,防止损害、危害后果加重。

7.下设医疗救治组

     长:刘永玲

  副组长:徐明

  成员:康家桥水库管理所、镇卫生院、各村(社区)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承办医疗救治组的日常工作,做好医疗资源调配,开展救治工作。

    三、处置突发性污染事故、事件的基本原则

  1.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和处置以镇环保办为主,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各村要积极配合。

  2.预防为主,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对重点突发隐患的排查整治,防患于未然。

  3.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污染事故控制的建议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尽量减少污染范围。

  4.采取适当对策措施对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进行处理处置,同时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确保现场调查监测处置人员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进入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污染现场的监测、监察人员,按规定佩戴必需的防护设备。

6.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务必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管辖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环保巡查记录,做好辖区环境监管工作,遇突发情况务必及时上报。若对有关环境污染隐患事件、环境污染突发事故未及时上报,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程序启动问责程序。

四、突发性污染事故、事件处置程序

  1.迅速报告

事发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向饮用水源保护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由镇政府联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计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报告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危害程度、人员受害情况等。县生态环境局接到报告后,对事件情况进行甄别、核实。属一般级别的,镇上能处置的,由镇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级别的,应立即向县政府报告,根据有关指示,启动县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快速出击

  接报后,镇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负责人,立即召集所有组成人员,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

3.现场处置

如果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疗救治组到达现场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置,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在迅速通知相关部门的同时,应参与现场控制和处理,防止污染扩散,根据现场勘察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现场调查

  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判明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围、影响程度及事发地地理概况等情况,确定现场监测布点、摄像、拍照等取证工作。

  5.情况上报

  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负责人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报告镇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做到2小时速报、8小时确报,由镇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县环保局和县政府总值班室或有关部门。同时镇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和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的要求,决定是否请求增派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赶赴现场增援。

  6.污染处置

  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根据镇饮用水源保护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示,积极参考各方意见,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污染危害。

  7.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根据现场污染情况和现场调查,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向镇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由镇人民政府及时通报县政府,作出是否发布警报决定。同时,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要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分析,向信息发布及联络组通报情况,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从而防止产生谣言,再由信息发布及联络组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8.污染跟踪

  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县环保局、水务局等有关单位的监测数据及有关预测污染扩散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的情况,镇有关部门应每12小时向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一次,直到事故污染消失报警解除。

  9.调查取证

  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协同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确定事故责任人,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五、预警

(一)预警分类

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划分为一般(级)、较重(级)、严重(级)、和特别严重(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 行预警。

(二)预警确定原则

级:一次发生 1 人以上饮水轻度中毒或管线破裂造成人员轻伤或财产损失 3000 元以上;

级:一次发生 5 人以上饮水中毒或管线破裂造成人员重伤或财产损失 5000 元以上;

级:一次发生 1 人以上饮水深度中毒或管线破裂造成人员伤残或财产损失 10000 元以上;

级:一次发生 1 人中毒死亡或管线破裂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30000 元以上。

六、应急响应

发现水源水受到污染和制水过程中发生污染,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供水,清除污染源,及时采取其他方式送水到户,确保居民生活用水。同时积极快速地配合卫生、医疗部门抢救伤员,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若管网破裂受到污染时,立即修复,对制水设备、管网采取放空、清洗、消毒措施。立即报告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用户必要时停止供水。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一)各类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处理

1.一般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接到一般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报告后,镇饮用水源应急领导小组派专员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灾害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医疗和卫生安全监督机构开展突发供水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

2.较重突发供水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

接到较重突发供水安全事故报告后,镇饮用水源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救援组织人员调查确认,并对危害进行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开展救治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县政府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3.严重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接到严重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报告后,镇饮用水源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请援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并对险情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向县级应急指挥部求援救援人员现场施救,分析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按照规定报告有关情况。

4.特别严重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接到特别严重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报告后,镇饮用水源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县级应急指挥部请援专家调查确认,并对危害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负责组织和协调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理,协调落实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等措施。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结合实际情况,配合县人民政府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水源处理不能达标的应急处理

如遇大暴雨和特大暴雨,水源水质急剧恶化,处理工艺不能处理达标时,采取以下紧急预案:

1.立即关闭供水阀门,通知用水户停止用水;

2.立即对源水进行采样分析;

3.及时启动备用水源开始供水;

4.待源水水质恢复正常后,再开阀供水。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后期评估及其应急保障

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结束后,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供水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有: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医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评估报告县人民政府。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的处理遵循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的组织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应急处理技术研究,保证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基本响应程序

1.基本应急

接到级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报告,立即启动一般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接到级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报告,立即启动较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接到级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报告,立即启动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接到级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报告,立即启动特别严重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2.扩大应急

当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趋向时,立即报请县人民政府求援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环保部门赶赴现场, 制定合理的施救措施,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扩大,直至解除应急响应。

(五)新闻报道

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发生后,由镇饮用水源应急领导小组通过电视、广播、喇叭公开发布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救治方案、现场事故情况,解除社会公众的恐慌,争取社会公众的支援。

(六)应急结束

事故得到控制后,向县人民政府请示,解除应急响应,经批示同意后,宣布应急响应的结束。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响应结束后,应急指挥部成员亲赴现场,慰问群众,抢修组进入实地对污染物进行清理收集,防止隐患隐藏。

(二)调查总结事故的调查总结由镇饮用水源应急领导小组承办,调查结果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核。

七、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饮用水源保护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传达救治进展情况,后勤组负责向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等进行联络通报。

(二)装备保障根据财力适当配置应急装备与器材,满足应急处理的需要。

(三)交通运输保障  

本镇时常联系有小车和大货车各一辆,用于应急物资运输和伤员的运输,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提请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输车辆拉得出用得上。

(四)医疗卫生保障

镇卫生院与县医院建立伤员求助机制,确保医疗救治、医药物资的渠道通畅。

(五)治安保障

根据事故的性质,防止群众和社会公众的情绪波动或受不法分子的煽动,保证社会稳定,提请警力支持,进行安全警戒。

 

(六)物资保障

购置必要的生活、抢险物资备用。

(七)经费保障

原则上本镇自筹,如数额过大,申请县政府解决。

八、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饮用水水源保护突发事件发生后,利用广播、农政通、宣传专栏等公布应急措施,平时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普及用水常识、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常识。

(二)培训

按安全和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工作需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达到具备安全生产证照,为应急处理做好人员贮备工作。

(三)演习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岗位人员进行业务技能竞赛演习,使人人掌握应急措施,做到临场不慌乱。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