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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回澜镇宗教领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4   录入:乐至县回澜镇

 

 

 

关于印发《回澜镇宗教领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镇宗教活动场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乐至县宗教领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制定了《回澜镇宗教领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乐至县回澜镇人民政府

                                                                                           2021224

 

回澜镇宗教领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有效预防、提前应对,指导和规范我镇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宗教领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提升站位,认清形势。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风险和压力仍然一直存在情况下,要克服麻痹乐观、懈怠松劲、厌战情绪等心理,坚决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在思想上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二)强化防控,快速反应。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在坚持落实原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减少危害和影响。

(三)压实责任,责权一致。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紧急情况下,辖内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况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三、应急响应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长:廖建明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刘志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唐世孝 党委副书记

陈荣森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江绍宽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党委委员、副镇长

   唐智琴 副镇长

           员:刘 回澜镇派出所所长

  秦华彬 回澜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江明琼 龙溪卫生院院长

各驻村干部

各村(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工作,抓好宗教领域应急处置和舆论处置等工作;负责及时处置宗教活动场所双暂停后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和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四、建立高效应急响应工作体系

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将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责任制纳入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职责明确、协同高效;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各村(社区)、宗教活动场所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一)定期开展风险研判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联席会议和联防联控情况通报研判会议,通报预防和处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传达各级各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安排部署相关任务,对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开展风险研判,做好应对预案,排查风险隐患。

(二)加强防控监测预警

1.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电话、微信),实现信息即时共享互通,及早预警争取时间,有效控制疫情的发展和蔓延。

2.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内疫情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和实时监控,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及时将有关情况摸排上报,做到无缝对接、信息共享。

3.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内部人员排查台账,做好风险筛查,落实室内通风、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等日常防控措施。

4.积极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预防疾病的能力和及时、主动就医的意识,教育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及遵守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规定。

5.做好舆情监测,及时消除群众的疑虑和恐慌心理,客观反映疫情及防控工作,对应急工作开展中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

(三)做好应急响应处置

1.发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人员时,立即向上级报告,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工作,并配合实行隔离和核酸检测。

2.场所内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医疗机构初步排查后,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3.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有关活动区域、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

5.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

6.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全面停止聚集性宗教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7.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疏导,稳定教职人员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8.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非法宗教活动的排查,准确掌握有关信息,采取联合行动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9.走访慰问宗教活动场所和困难教职人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相关要求

(一)压实场所主体责任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是疫情防控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压紧压实责任,完善疫情防控制度,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做好防疫物资的采购、储备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教职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利用微信、QQ、宣传单、宣传海报等媒介,持续开展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不握手、用公筷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场所可以制作发放宣传手册、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海报、悬挂横幅,使大家能够充分了解有关防护知识、应急处置流程。

(三)加强应急处置训练

切实发挥宗教活动场所防疫卫生员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做好教职人员的应急训练,确保相关人员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观察隔离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

(四)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宗教活动场所要在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密切与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联系,严格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本预案根据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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