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应急处理工作中以高度重视和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为首要,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伤害为目的,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的安全防护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经科信局和有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企业要结合预案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同时建立健全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做到统一指挥、动作快速、分工协调、高效处理。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是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实现本质安全,尽可能防止事故发生;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情况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少灾害的影响。为此,平时要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搞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使各专业救援组织和群众熟悉应急救援的基本技术、方法和技巧,掌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识,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经科信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为:
1、传达区应急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协助区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 王军
副组长:舒生、沈艳丽、凌敏、贺涛
成 员: 各股室长,办公室设在经科信局安全生产股
三、预警预防机制
(一)经科信局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地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
(二)企业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2、向周围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出现扩大和次生、衍生、耦合情况。
6、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
四、事故现场保护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可能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
3、本预案是经科信局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准备和相应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各企业应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