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止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的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丹山镇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丹山镇境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性地质灾害。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在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中首先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对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和威胁。
预防为主、做好排查、常抓不懈。各村、有关部门应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危岩危坡及时排危除险,对发现较严重的隐患点及时上报党委政府,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
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完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有效地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效率。
规范防灾救灾工作,做好各地灾隐患点应急演练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建立高效有序的救灾运行机制,提高丹山镇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做到有备无患、闻信快动、快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全镇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应急地质灾害指挥系统,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的组织保证。为加大丹山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力度,特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地质灾害应急救灾工作指挥部,负责地质灾害和重大地质灾害险情的应急指导、统筹协调。指挥部下设灾情收集小组、应急救援小组、医疗卫生小组、物资筹备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及运输队。
四、职责分工
(一)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灾应急与抢险救灾工作,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分析、判断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各级部门和村民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指导各村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二)灾情收集小组:主要负责在灾害发生第一时间到现场核实险情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和影响范围,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摸清受灾情况,及时反馈到指挥部,便于指挥部及时的部署救灾工作。
(三)应急救援小组:主要负责灾害救援抢险工作,在险情发生后,迅速到现场将受地灾威胁的群众进行疏散、转移,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医疗卫生小组:主要负责受伤群众的救治和受灾地区的卫生防治等医疗救援工作。
(五)物资筹备小组:主要负责对救灾物资的筹备和保障工作,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充足。
(六)后勤保障小组:主要负责对救灾补助资金的筹备和保障工作,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等工作。
(七)运输队:主要负责调动车辆对救灾物资的运输和人员的转移工作。
五、做好预防预警工作
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专职监测责任人和专职监测人员。镇政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之规定,与各点专职监测人员签订《地质灾害专职监测目标责任书》,对受地灾威胁的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宣传防灾避险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专职监测人员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且有人接听,认真开展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工作,做好巡查记录台账,随时掌握地质灾害点险情信号,发现险情,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和国土所,并同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通知、组织群众迅速撤离危险区。
六、实行奖惩制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中不听从安排,失职、渎职的单位及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布。
为了应对地质灾害事件的发生和应急救灾机构的调整,后期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