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我局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规范处置突发事件,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机关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资雁府发〔2020〕5号),结合我局实际,特修改完善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
局机关办公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全员参与、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三)先人后物、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
三、应急救援工作组织领导
为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局机关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综合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局相关工作的组织开展和有关措施的督促落实。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临机处理;
(二)向上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及处置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协调;
(三)组织机关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
(四)组织对安全设备的检查和隐患排除;
(五)组织应急宣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应急演练。
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上班时间向两办信息股报告,其余时间向两办值班室报告),同时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坚决杜绝越过区委、区政府直接向上级归口部门报送。
(二)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置,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相关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局机关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三)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在控制事态、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处置情况。(阶段性报告包括事发单位基本情况、起因和过程、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困难问题、工作建议和请求事项等。终报是处置结束后的总结评估报告,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置过程与结果、责任划分与处理、教训与整改措施等。)
五、应急处置措施
(一)自然灾害
(1)发生破坏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墙角等坚固处,禁止使用电梯和跳楼逃生。
(2)指挥并疏散人员快速转移到安全地带避震。
(3)组织人员检查有无人员受伤和其它财产损失,如有人员受伤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并送往医院。
(4)维护现场,防止失窃,若发生财产丢失,报“110”,并保护好现场。
(5)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迅速恢复水、电、通讯等。
(二)事故灾难
1.火灾
(1)局机关办公区域内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打“119”报警,并按照规定报告。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主要领导(或在家办公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现场指挥,组织灭火,协调启动应急广播命令,组织人员、贵重物资疏散。
(2)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协助内外警戒,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道畅通。
(5)火灾扑灭后,及时组织人员负责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人员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有关人员迅速检修、恢复各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清洗打扫现场卫生。
2.交通事故
局机关交通车辆如发生交通肇事,无论何方责任,车辆驾驶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交警部门和投保保险公司,并上报相关情况,局机关接报人员立即报告局领导,再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要求进行信息报送。
3.其他事故
在局机关办公区域内发生的任何事故,立即按照规定程序报告信息,并按照处置原则灵机开展处置工作。
(三)公共卫生事件
1.食物中毒
(1)如发现/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按照规定报告信息,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或求救“120”。
(2)及时安排人员封存剩余食物、留存呕吐物,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查验工作。
2.传染病疫情
(1)如发现/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按照规定报告信息。
(2)迅速组织对病人进行隔离,禁止人员接触。
(3)安排人员拨打“120”将传染病人送往医院并通知其家人。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相关调查等工作。
(四)社会安全事件
1.盗窃案件
遇到盗窃案件时,发现人要立即报警,并按照规定上报信息,配合案件调查工作。
2.恐怖袭击事件
(1)如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发现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并拨打报警电话。
(2)及时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接触可疑物。
(3)组织人员对附近区域人员疏散,禁止人员入内。
(4)如危险已经发生,迅速组织好抢救和转移工作,同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保护好现场。
3.影响机关办公秩序事件
(1)有5人以上上访者来局机关群访时,局办公室负责或协调有关股室接待来访人员。
(2)上访人员10人以上或发生群体性冲击办公室情况,经解释、劝阻无效,立即上报信息,并组织维持好现场秩序。
(3)积极配合后续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