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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资溪街道办事处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 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10   录入:雁江区人民政府资溪街道办事处

             为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持续向好的疫情防控态势,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资阳市雁江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办事处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长:于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舒俊辉  人大工委主任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陈廷孚  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胡占勇  党工委副书记、大北街派出所所长

陈建宇  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办事处副主任

   办事处副主任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环卫所副所长

 员:各办公室负责人、各社区支书

 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办事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突发疫情时的统一领导、指挥和调度,作出应对处置的重大决策。

二、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为更好的处置应急突发疫情,把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8个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及宣传摸排、公共场所管控、城市社区(小区)管控、应急物资保障、医疗防控、信访维稳、综合督查等8个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陈建宇  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秦    办事处副主任

 员:朱            李尹智  郭志强      唐家春

 责: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卫健办。负责实时收集各社区上报的情况,根据收集的情况提出具体的处置方案及工作建议,为办事处决策提供依据;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部署,协调处置各部门、各社区之间的防控工作并督促落实;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医疗应急工作组

 长:陈建宇  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刘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员:全体社区卫生中心医务人员,全体驻社区干部

全体社区党组织书记。

 责: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开展居家观察,开展发热病人监测;负责疫情监测、预防与控制,及时提出并调整防控策略,提出措施建议;选派流行病学、检测、消杀和卫生监督等专业人员,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与检测、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等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三)宣传摸排工作组

 长:唐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陈建宇  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办事处副主任

 员:联系社区党工委成员、办事处全体驻社区干部、

全体社区干部。

 责:负责指导社区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知识普及,消除公众恐慌;负责辖区内从湖北等重点疫区各类返乡人员的精准摸排、登记和管理,加强辖区内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四)公共场所管控工作组

 长:杨    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何    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环卫所副所长

 员:城管办、社服中心、建环中心、城管大队、环

卫所全体干部。

 责:负责辖区商场、宾馆、酒店、茶楼等人群聚集公 共场所管理;督促做好公共场所负责人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深化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协助职能部门对辖区农(集)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的管理;加强活禽、野生动物养殖、运输、贩卖、餐饮等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文化娱乐场所的管控。

(五)城市社区(小区)管控工作组

 长:杨    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陈廷孚  党工委副书记

 员:综治办、城管办、建环中心全体干部,全体驻

社区干部,全体社区党组织书记。

 责: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负责所有社区(小区)从湖北等重点疫区各类返乡人员的精准摸排、登记和管理,负责小区其他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开展社区(小区)体温监测、清洁消毒,加强宣传教育和正面舆论引导。

(六)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组

 长:唐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朱    党政综合办主任

            财政所所长

 员:党政办、财政所全体干部

 责:负责统筹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统筹调配,及时分发各类物资,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需求等。

 (七)信访维稳工作组

 长:陈廷孚  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胡占勇  党工委副书记、大北街派出所所长

 员:全体大北街派出所民警,全体综治办、退役军

人事务站干部,全体社区党组织书记。

 责:负责对不服从《资阳市雁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管理的人员进行处置,负责辖区因疫情引发的信访维稳工作,维持社会稳定。

(八)综合督查组

 长:唐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员:王          

 责:督促督查办事处所有防控工作人员的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按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以上各组按领导小组要求,确保信息畅通。联系人:朱位、周波,联系电话:262461082624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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