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地灾防治。 在县政府、防汛办、应急办等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共排查复核隐患点46处,均落实了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专职监测员;充分利用“4·22”、“5·12”等节日,积极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700余份;完成了大佛镇槐荫寺村圆通寺山门前崩塌治理工程项目的竣工工作,2017年度第二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9处排危除险项目已完成8处。共完成3处县级应急排危项目。2.加强矿山管理。完成了矿山开发利用系统、矿产资源储量系统的数据录入;对全县非煤矿山采矿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7处,完成整改7处。3.落实河长制。对各乡镇索溪河河道上的行洪障碍物清理和拆除;加强沿岸居民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不定期打捞水葫芦、浮萍、杂草等河流漂浮物,加强日常巡查管护,达到漂浮物治理常态化;完善流域水质监测断面体系,定期开展水质监测,适时通报监测结果,强化考核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