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堪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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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堪嘉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08-23   录入:雁江区堪嘉镇人民政府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资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资阳市雁江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资阳市雁江区堪嘉镇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 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修订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和林区村落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处置森林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时效性和较强的专业性要充分依靠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和民兵预备役部队相结合的扑救力量;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队伍参与扑救工作。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应急职责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在属地指挥的基础上,按护林联防机制开展扑救工作;扑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接受上一级指挥机构的协调和指导。
地方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以2012年10月23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的《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暂行规定》中的划分为准。
3.1.2 预警响应
接到区级部门发布的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镇人民政府及时通知各村(居)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和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进入待命状态。
接到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率,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各村(居)组织好基层应急分队。
3.2 火灾动态监测
根据上级森林防火部门通报的卫星热点,各村(居)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核实。在森林火灾发生后,组织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3.4 信息报送和处理
3.4.1 归口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由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归口管理,并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逐级上报。
3.4.2 立即报告
镇(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当及时、准确、规范上报森林火灾信息。发生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立即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1)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学校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区交接地区的森林火灾或者发生在镇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5)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节日期间,全国(省)“两会”和其他国家、省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段,以及4级以上森林火险天气等级或6级以上大风天气时段,发生在20公顷以上成片森林地段的森林火灾;
6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7)需要区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8)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森林火灾或火情发生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4.2 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扑救火灾
立即就近组织基层扑火应急分队、镇及各(居)森林扑火应急分队和群众扑救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民兵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扑火作业和火场看守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况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电力、通信设施、学校、村庄、居民区等重要目标物或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森林扑火应急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火场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的通道。
4.2.7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4.2.8 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5 后期处置
5.1 灾情调查评估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牵头组织开展灾情调查评估;区公安分局负责森林火灾刑事案件侦破;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其他损失由相关部门按职能负责调查和评估。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汇总相关情况后,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交评估报告。
5.2 工作总结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火灾发生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人民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各村(居)森林初期火情扑火队为主要灭火力量。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6.2 运输保障
内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输送方式为主,由镇人民政府落实车辆。
6.3  火场指挥与通信保障
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广电公司要积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6.4 物资保障
镇人民政府根据森林防灭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求给予增援。
7 附则
7.1 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7.2 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3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镇人民政府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
7.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7.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堪嘉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应急职责
2.资阳市雁江区堪嘉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附件1:
 
资阳市雁江区堪嘉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成员单位及应急职责
       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    党委书记
  瑞  提名镇长
副指挥长:梁  勇  分管副镇长
          陈智勇  镇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全面工作)
指挥部成员单位:镇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镇人武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镇教育管理组、镇派出所、镇财政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建环中心、镇卫生院、各村(居)村民委员会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主任邹彬兼任。
二、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职责
镇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初期火情火灾(未启动本预案的森林火情火灾)处置工作,一旦火灾达到预案应急响应最低条件,第一时间提请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牵头灾损评估、技术咨询;指导查处森林火灾行政案件;协调调动森林扑火应急队伍参加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测绘工作,向前线指挥部提供火场应急测绘成果。负责发布救灾信息,负责火灾影响群众临时安置、灾民救助和生活保障等工作,协调调动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资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参加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人武部:负责协调组织民兵参与处置森林火灾。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森林火灾网络舆情管控,指导做好森林火灾处置信息发布、舆情引导、舆情监测、报送、研判、处置等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林区宗教活动场所森林防灭火宣传、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倡导文明祭祀,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
镇教育管理组负责做好受森林火灾影响的学生安全疏散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维护火场周边交通秩序,管控道路交通秩序和救援、保持运输通道通畅;督导森林火灾刑事案件侦破;组织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处置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落实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监督管理、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的保障,协调上级提供应急救灾资金。
镇建环中心组织指导森林火灾房屋的安全评估,协调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镇农业中心配合做好农村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负责指导农业用地范围内的火源管控,推进改变农村生产性用火习俗,组织实施因森林火灾造成牲畜受损的调查评估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森林火灾发生地卫生部门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必要时组织医疗专家指导和支援医疗救治工作。 
各村(居)民委员会:组织训练森林灭火救援队,接镇森林灭火指挥部指挥完成各项相关工作。
 
 
 
 
 
 
 
 
 
 
 
 
附件2:
 
资阳市雁江区堪嘉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组
组成及职责分工
 
根据扑救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组
由镇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各村(居)村民委员会组成。
主要职责:传达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指示;传达落实委、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示、部署;密切跟踪汇总森林火灾情况和扑救进展,及时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预防和处置突发的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
二、火灾扑救组
镇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镇人武部组成。
主要职责:制定扑火力量配置方案;协调森林扑火应急队伍及应急民兵分队等火灾扑救工作。
三、人员转移安置组
镇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镇教育管理组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组织火灾发生地群众转移和安置。
四、医疗救治组
由镇卫生院、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各村(居)民委员会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组织火灾发生地开展伤员医疗救治工作。
五、应急保障组
党政综合办公室、镇财政所、各村(居)民委员会组成。
主要职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和电力保障工作;协调运力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调拨生活救助物资;下拨救灾资金。
六、宣传报道组
党政综合办公室组成。
主要职责:统一上报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防火宣传报道及舆情引导工作。
七、社会稳定组
镇派出所、镇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组成。
主要职责:加强治安管理,依法处置有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化解因火灾造成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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