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 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资阳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辖区内地质构造和地层岩性相对简单,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为主,属地质灾害较易发区,具有灾害规模不大,但隐患点多面广的明显特征。辖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为主。
二、2020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致灾因素分析。地质灾害的分布发育受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的控制,同时受“5.12”和“4.20”地震等影响,加之人类工程活动(爆破、开挖、堆载、切坡等)的影响加剧而诱发,地质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大。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分析。据气象部门预测,2020年度全区气温较常年均值略偏高,降水量较常年均值略偏多。冬季气温较常年偏高,期间有阶段性强降温时段出现;春播期间发生倒春寒天气的可能性很大;夏季暴雨洪涝灾害强度接近常年,有中等强度伏旱发生;秋绵雨接近常年。2020年全区气温较常年均值略偏高,降水量较常年均值略偏多。冬季气温较常年偏高,期间有阶段性强降温时段出现;春播期间发生倒春寒天气的可能性很大;夏季暴雨洪涝灾害强度接近常年,有中等强度伏旱发生;秋绵雨接近常年。
三、重点防范时期和防范对象
(一)重点防范时期。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的影响十分明显,但因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和自然风化作用引起一些小规模崩塌的发生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时间分布规律性不明显。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汛期,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有连续强降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等将明显增多,并表现出较强的同发性和滞后性。因此,地质灾害防治要以汛期为重要防范期。
(二)重点防范区域。槐树社区6组狮子岩、天宫山、槐树中路熊场、建彬机械、双峰社区吊脚楼小区滑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重点防范对象。要将受地质灾害影响较大的场所(包括学校、医院等人员集中地区)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作为重点防范对象。
(四)重点防范灾种。主要地质灾害种类是滑坡和崩塌。根据地质结构和地貌特性,突发性地灾多为崩塌,防范工作比滑坡难度更大,此类突发性地灾将成为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主要灾种,因此对该类地质隐患一定要高度重视、重点防范。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各社区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力度,重点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防治段进行排查。健全完善办事处、社区、组、户四级群测群防体系。对每处隐患点都落实监测人、监测责任人,落实“两卡一预案”,即单点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以及防、抢、撤预案。
2.专业监测网络建设。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对治理难度大、威胁人口多、暂时不能采取搬迁措施、处于缓慢变形或局部变形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
3.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水平,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水平,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监测人员和受威胁群众。
(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对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治理;对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由各社区积极组织开展治理。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网络建设。按照市、高新区要求,加快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连接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网络以及气象等专业网络。
(三)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1.落实应急管理和技术支撑机构。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建设,各社区要保证相应数量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2.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各社区、部门要整合资金资源,收集分析信息,建立统一的地质灾害应急平台。以上级部门专业人员为依托,积极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组织人员建立抢险救援专业队伍,购置、储备相应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
3.强化抢险救援工作。各社区、部门要购置、储备相应的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要环节加强部署协调。社区、组要做到责任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将地质灾害宣传培训、隐患点监测补助、排危除险、应急抢险等防治经费纳入预算或根据工作量追加专项预算,确保排危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年度预算,足额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预防、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应急排危除险、必要设备采购和宣传培训等。
(三)检查到位,强化值守。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的特点,各社区、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要责成责任单位迅速落实防治措施,各社区要建立和落实汛期24 小时专人值守值班制度。要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灾情和地质灾害预报情况等及时报告办事处和自然资源部门。
(四)强化宣传,提高意识。充分利用灾害隐患点排查、宣传月等活动,采取广播、墙报、街头图片等多种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宣传,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向广大居民尤其是社区基层干部宣传,提高他们对地质灾害所产生的危险性、危害性的认识,不断提升基层干部群众主动防灾、避灾的能力。5月前要组织开展一次防灾避让演练,通过演练,达到教育群众、检验地灾防治预案、锻炼队伍的目的,进一步提升干部、群众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技能。
(五)部门联动,协同应对。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防灾联动机制。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2﹞121 号)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做好城镇居民住房安全、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学校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双向互动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
办事处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26657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