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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回澜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录入:乐至县回澜镇

关于印发《回澜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

 

 

各村(社区),辖内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扎实做好我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回澜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至县回澜镇人民政府

          202141

 

回澜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扎实稳妥有序做好我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按照国家省市联防联控机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是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二是坚持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开展接种;三是坚持常态化防控与接种工作相统筹,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疫苗上市进程、适用人群、产量等因素,适时调整免疫策略;四是坚持依法审慎稳妥有序推进疫苗接种,确保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二、接种实施步骤

根据疫情防控的轻重缓急以及疫苗研发进展、生产供应能力等情况,接种工作原则上分三步具体实施。

(一)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20212月中旬至 20216月底,接种人群为18—59岁常住人口、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相关机构在对上述老年人接种时,需结合老年人健康状态和暴露风险等情况,评估接种疫苗的必要性)。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者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和服务业及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的重点人群,应优先接种。

(二)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20217月至 202112月底,将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纳入第二步接种人群。按照国家要求,根据临床试验安全性、有效性数据,通过专家评估,我县与国家同步开展老年人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重点人群的补种。

(三)建立全县免疫屏障需要接种的其他人群。其他人群中愿意接种的人员都可在第三步接种。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人群规模较大、流动性较高,可在第一步和第二步统筹安排。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开展 18 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三、加强疫苗全流程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

(一)严格疫苗运输、使用等流向管理。接种点配合上级做好疫苗配送、强化疫苗运输安全管理, 强化运输人员安全教育,严防运输过程中流向失控,杜绝无关人员接触疫苗货物。接种点密切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细化完善管理制度,如实准确记录疫苗流通、接种等情况; 建立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杜绝从非正规渠道接收疫苗,严防疫苗违规和无序分配使用。

(二)健全疫苗流向全程追溯体系。接种点要将疫苗流通和接种相关信息全面纳入疫苗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整合疫苗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追溯信息,确保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接种信息报告、疫苗调配和流向查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维护使用好四川天府健康通新冠疫苗接种服务子系统,提高疫苗管理效率。

四、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

(一)加强异常反应监测。镇卫生院要成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专家组,加强上级专家组的对接交流,有效应对辖区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等工作。对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按照要求逐级及时报告和组织调查、诊断,并将调查、诊断结论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对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的, 医学会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相关规定开展鉴定。

(二)保障医疗救治。镇卫生院要组建医疗救治工作专班和救治专家组, 集中优质医疗资源,抽调急救、重症、麻醉等专业,对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处置,对于出现严重异常反应需要进行后续急救的,指定救护车快速转运,集中到上级综合实力强的定点医院进行救治,积极开展多学科诊疗,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三)做好异常反应补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分为属于、不能排除、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按照《四川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确定的补偿项目金额,由生产企业或其确定的保险公司负责对发生预防接种 异常反应的受种者及时给予补偿。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回澜镇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体系,全面统筹协调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成立镇村社三级网格体系,及时传递来苗动向,加强疫苗接种协调组织工作。

(二)加强人员摸底。根据应接尽接、愿接尽接的原则摸底,接种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接种对象所属的村(社区)指派专人负责接种人员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开展对目标人群摸底、宣传发动、预约接种和现场接种等组织工作。接种对象原则上为域内所有人员(含来返回澜人员)。

(三)加强接种实施。镇卫生院负责加强与上级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高效的布置回澜教办和龙溪文化站两个疫苗接种场地和开展疫苗接种相关工作。

(四)加强正面宣传。各村(社区)加强宣传疫苗接种的无害性,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宣传接种禁忌症等注意事项,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形成合理预期;继续倡导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引导受种人员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回应社会关切;密切监测相关舆情,加强接种期间的舆情监测,迅速应对处置。

(五)加强监督检查。级有关部门要对疫苗接种工作定期开展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总结接种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管理服务。要加强督促检查,对组织工作不力的及时组织整改。

 附件:回澜镇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接种点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

 

回澜镇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接种点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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