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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关于印发资阳市“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6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府办发〔2012〕49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市“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驻资部队:

《资阳市“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6日

 

资阳市“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努力推进“两个着力”、建设“幸福资阳”的关键时期。编制《资阳市“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目的和意义是:在全面分析全市应急管理工作面临形势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应急体系建设的部署,明确全市应急体系建设的方向、目标、任务和措施,重点解决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应急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规划》是全市今后一个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相关规划、制定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决定》(川委发〔2009〕7号)、《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7号)、《四川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川办发〔2011〕93号)、《中共资阳市委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资委发〔2009〕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

 

第一章  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现有基础

“十一五”期间,特别是2008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服务“两个着力”大局,围绕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整体谋划常态建设,大力推进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不断提升突发事件综合应对能力,取得了初步成效。

——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全市各级各部门已编制各种预案1.5万余个,初步建立了以总体应急预案为龙头,各专项预案为骨架,覆盖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为全市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工作奠定了基础。

——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初步形成。市、县(市、区)建立了应急指挥机构,成立了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了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初步组建了1100余支、2.4万余人的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10余个应急管理规范性文件,初步建立了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相关制度,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工作顺利开展。从2005年起,全市每年都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评估,总结经验,剖析问题,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参考。

——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深入开展。全市近年来采取电视、报刊、橱窗、宣传资料、专家讲课等各种方式开展应急科普宣教活动,普及了公众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防护知识,提高了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更加完善。通过近年来的应急实践,全市上下初步形成了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各类应急力量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能力不断增强,应急处置效率不断提高。  

 

第二节  薄弱环节

从全国、全省总的情况来看,应急体系建设起步都比较晚,我市应急体系建设也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干部群众不同程度存在轻预防重处置的问题,忽视应急管理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推动作用。

——应急预案体系尚不健全。应急预案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应急预案修订不及时,演练不够,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预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尚需完善。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尚需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仍需理顺。基层应急管理机构不完善,人员、装备不足;突发事件风险排查、预警预测、指挥决策、应急值守、信息报送、联动响应等长效机制建设有待加强。

——应急技术支撑体系还较为薄弱。一些领域监测手段还较落后,网络不够健全,政府综合和专业应急平台建设滞后,信息和资源难以实现共享。

——应急救援体系尚需完善。全市应急救援体系还不健全,特别是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相对薄弱

——应急保障能力尚需提高。应急物资、救援装备、交通工具和应急通讯、应急电力等保障尚需加强。

——应急宣教普及有待加强。应急科普宣教活动尚需加大力度,公众应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仍显不足,避险自救互救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第三节  总体形势

现阶段,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高速发展的时期,全市上下抢抓机遇、团结拼搏,保持了经济健康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势头。但也要看到,我市是全省自然灾害发生频率较高的市州之一,由于严峻复杂的国际大环境的影响,我市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风险、矛盾和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对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我市自然灾害发生频繁,暴雨洪涝、干旱、风雹雷暴、低温冻害、岩石崩塌、农林病虫害等灾害常见多发。地震灾害预防和应对工作仍需加强。自然灾害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城镇灾害设防水平还不高,农村防灾抗灾能力较低。

——事故灾难时有发生。交通运输、人员集聚场所、建筑施工、油电气供应、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仍然是事故防范重点。企业违法排污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压力仍然较大。

——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大。我市是法定传染病发病率较高的市州之一,非典、人禽流感等新老疫情均有发生或流行。今后一个时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可能性和成因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输入性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和其他中毒事故及突发动物疫情防控难度大,引发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隐患依然存在。

——社会安全事件应对压力大。由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加上国际经济危机的影响,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因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几率增大,且易与网络舆论互动交织,扩大影响。较大以上刑事案件和涉枪涉爆案件有可能增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及其它境内外敌对势力制造非法集聚活动和恐怖袭击事件的可能性加大,社会安全面临的形势日趋复杂。金融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等面临新的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融入成渝经济圈为契机,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以加强基础工作和实现信息、组织、资源的有机整合为重点,以理顺体制机制、打破条块分割为突破口,基本建成各环节相衔接的高效、务实的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 “幸福资阳”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市级规划对全市应急体系建设作出部署,总体把握应急资源的合理布局,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市级规划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本系统本部门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加强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应急保障等方面的能力建设。特别要加强城市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充分体现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实现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的全过程管理。

——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效率,实现资源共享,促进信息、队伍、装备、物资等方面的有机整合,提高综合应急能力,避免重复建设。重点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建设,优先解决制约应急响应时效的突出问题,提高第一时间快速响应能力。

——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根据事权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建设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应急体系项目,分级分步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项目建设,以点带面,全面落实应急体系建设任务。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第三节  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5年,全市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更加健全,应急技术手段更加先进,应急队伍救援能力不断增强,应急物资装备及运输通信等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公众应急意识不断提高,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明显提高,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分类目标:

——自然灾害类。应急救助能力显著提高,受灾群众12小时内得到基本救助;全市主要河流洪水预报预见期达到3—10小时,预报合格率达到80%以上;暴雨、大风、冰雹、寒潮、大雪等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85%以上,预报预警准确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以上,预报时效提前3—10小时;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率达到100%;农业重大有害生物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

——事故灾难类。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0%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28%以上,民爆、有毒有害等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全市道路干线客运、危化品和集装箱运输车辆全部纳入GPS监控,水上交通事故救助率达到90%;全市主要污染负荷80%的废水、废气等重点污染源纳入监控范围;重点污染源全部实现在线监控,重点涉重金属企业实现在线监控;较大以上事故灾难得到有效遏制。

——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率县级达到100%,乡镇卫生院达到90%以上;按省卫生厅要求完成食品安全风险检测任务,逐步推进并覆盖县(市、区)。

——社会安全类。社会安全事件预警和处置能力显著增强,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突发群体性事件、社会治安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突发事件稳中有降,重要金融业务系统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高;能够有效应对粮食、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

 

第三章  主要任务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总体目标和分类目标,提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处置能力建设任务。

 

第一节  强化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

一、提高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完善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升级改造中心城市、重点城镇、重要交通干线、重点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以及主要江河流域的自动气象观测站,新建区域气象观测站。建立市、县(市、区)气象应急观测系统,完善雷电监测网。建立新一代天气雷达及时共享数据库和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业务系统。建设气象装备储备库,加强市、县(市、区)气象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改造提升市级气象信息网络。

——建立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台网,建设完成油气田、水库等重大建设工程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加强重点地区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建设。

——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建设全市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县(市、区)专业监测网络,扩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覆盖范围,提高预报精度。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员队伍建设,确保每个灾害隐患点有1名监测员。

——建立完善防汛抗旱监测预警系统。加大重点地区防汛监测站网密度,提高监测装备水平。到2015年,所有市级重点报汛站实现自动报汛,30分钟水情信息报送率达到90%以上。在全市主要旱区新建一批墒情监测站点,建立完善防汛抗旱一体化的监测预警系统。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预警监测体系。加大森林火险监测站布设密度,完善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控网络。到2015年,全市林火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

——推进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现有农业有害生物监控系统的监测功能,改善设施,提高水平。新建一批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适当增加农业较大有害生物监测站(点)。到2015年,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建设实现全市全覆盖,乡镇指导站点达到20个以上。

二、提高灾害防御能力

——开展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建立自然灾害隐患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城镇自然灾害风险评价;编制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图和市、县(市、区)、乡(镇)频发易发自然灾害风险图及主要江河洪水风险图。

——提高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的综合防灾能力。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应急排危除险、避让搬迁安置综合防治,加强气象、防洪、地震灾害防御等防灾减灾重点工程建设,提高工程防灾能力。严格落实建设工程防灾减灾标准,提高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工程、重点单位、大型桥梁等基础设施抵御灾害的能力。

——开展防灾示范项目建设。针对不同类型自然灾害的规律特点,结合专项规划实施,选择城市交通干道、燃气系统、重要铁路干线、水电站等关键基础设施,开展预防应对暴雨、雪灾、风雹、山体滑坡、洪涝、地震等灾害的示范项目建设。

——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网络。市、县(市、区)、乡(镇)按照相关标准,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的地理特点和人口空间分布状况,在城乡规划中统筹布局应对自然灾害所需的避难场所建设,形成布局合理、有灾能避、平灾结合、全市覆盖的应急避难场所网络。“十二五”期间,市、县(市、区)中心城市要新建或改建5个以上应急避难场所;在县(市、区)以下灾害易发高发和交通不便的居民集中居住地,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应急避难点和逃生平台。充分利用城镇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战时(应急)人口疏散地域(基地)等公共资源,通过完善必要的设备设施,拓展其应急避难功能。

三、提高灾时紧急救助能力

——实施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工程。结合实际,在未建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多灾易灾地区居民集中居住地,新建一批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应急商品储备制度、指挥调度系统、投放网络,完善全市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应急商品供应数据库,调整优化粮油、猪肉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库点布局;改造和新增一批防汛物资仓库,建立完善片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制度;加强森林防灭火和农业林业有害生物应急物资防控储备能力建设。

——加强现场急救和医疗救助能力建设。充实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提高灾后疫病防控能力,确保因灾受伤群众得到救治、灾区不发生疫情。

——加强受灾群众心理救助和安抚服务能力建设。建立以卫生、红十字机构及志愿者为主的心理救助和安抚服务队,及时为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干预和人文关怀。

四、提高恢复重建能力

——建立健全灾后恢复重建调查评估制度和重大项目听证制度。依托有关部门和科研院所,开展对学校、医院、道路、桥梁等公共建筑物及民用住宅因灾受损情况的普查,科学界定受损程度,设立相关标识,确定危险区段,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在此基础上科学规划重建项目,提高重建质量。

——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保障机制。以各级民政部门和红十字机构为主体,大力推进社会捐助网点建设,在每个县(市、区)设 1个社会捐助中心,每个乡镇(街道)和城市社区设一个社会捐助点,募集灾后重建资金。同时制定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参与灾后重建。

——完善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及恢复重建资金监管制度。

 

第二节  强化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

一、提高事故灾难监测预警能力

——完善危化品生产和储运等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生产场(区)监控功能,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加强陆路水路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完善重要干线公路、重要水上航道、重要铁路干线日常监控设施建设,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长途客运车辆的监控。推进城市客运(换乘)枢纽、公共汽车日常运行状态和突发事件监测监控系统建设。

——加强重点水电工程、重大油气输送管道、重大油气储运设施、大型货物堆场、危险品仓库、大型综合交通枢纽、超(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油气井、大型桥梁、重要通信枢纽、支付清算系统的监测监控。每年进行2次风险分析评估,提高设施抗风险能力。

——完善饮用水水源和环境安全预警制度,新增一批监测预警站(点),市、县(市、区)中心城区和乡(镇)主要集中水源地实现水质安全预警监测,力争市内主要河流同其他市交界断面和大型水库实现水质监测;市、县(市、区)中心城区实现空气质量自动化监测;所有列入污染源自动监控的排污单位按照有关标准装备自动监控系统。

二、提高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

——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活动。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十二五”时期,加大全市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波形护栏或带钢筋的防撞墙建设力度,实现全市旅游景区的安全隐患路段全部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市、县(市、区)级公路安全隐患路段完成波形护栏或带钢筋的防撞墙建设。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进城乡道路安全监管一体化。全面实行车辆运行动态监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校车全部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

——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公共交通、供电、供水、特种设备、农业机械以及城市燃气管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基础工作。到2015年,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完成危险工序机械化改造,未改造企业予以淘汰;危险性较大的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全部完成改造;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实现标准化建设。新设立的化工建设项目一律“进入园区”,化工经营企业逐步进入专业市场。

三、提高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推进市级综合性救援实训演练基地建设,充实专业队伍,增加装备配置,完善物资储备,强化实训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

——结合路网规模、结构和地域特点,推进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和救援救助基地建设,提高危险货物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

——加强市、县(市、区)环境污染监测和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专业检验监测装备,增加专业应急物资储备,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监测、评估和处置能力。

——推进资阳市输变配电设备应急抢修基地建设,集中筹建线路运检中心、变电检修中心、变电运维中心,为全市电网输变配电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带电作业、抢修提供有力保障,提升全市电力应急抢险快速反应能力。

——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协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消防和其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提高协同应对能力。建立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性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第三节  强化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

一、提高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能力

——升级完善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进一步加强重点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以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监测系统建设。建立职业病危害哨点监测网络。

——升级完善全市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系统和市、县(市、区)、乡(镇)三级疫情报告专用网络系统,新增一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到2015年,全市较大以上动物疫病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覆盖率达到85%。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监测预警网络和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二、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进一步改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主要医疗卫生信息实现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健全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医疗卫生应急队伍,依托市直相关医疗卫生单位组建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不明原因疾病、医疗卫生救援、健康教育与心理防护等市级卫生应急队伍。推进以加强基层卫生应急工作为目标的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乡(镇)建设。到2015年,初步实现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装备专业化、规范化。

——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全市红十字系统备灾救灾物资储备。适当增加、合理调整市、县(市、区)、乡(镇)医药储备品种和数量,完善紧急调拨机制;强化医药应急物资储备和药械生产、加工能力储备。

——加强较大以上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多发和较大以上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较大以上动物疫病防控的疫苗、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组建市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专业队伍,配备先进适用的装备器材,强化培训演练,提升实战能力。加强应急评估、应急检验、应急信息等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建立监测、预警、报告应急响应平台和长效机制,形成市、县(市、区)、乡(镇)整体联动的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第四节  强化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

一、提高社会安全事件监测预警能力

——多渠道加强社会安全信息监测,重点加强火车站、汽车站、大型活动举办地等人员密集重要公共场所的监测系统建设。积极做好群体性上访的预警处置工作。建立社会安全信息汇集和分析研判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安全信息网络,及时准确掌握各种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加强公安国保、国安要情系统建设,完善要情信息网络,形成市、县(市、区)、乡(镇)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体系;完善驻资部队、武警等情报信息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完善全市城乡市场公共信息监测系统和商务预报平台,加强粮油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监测,进一步优化样本企业的监测,提高监测手段和信息采集研判准确率,有效应对市场异常波动。

——完善煤炭、电力、燃气、成品油的消耗、库存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实时监测,及时掌握、调控市场供应。

——建立健全金融监管部门和单位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体系,提升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评估能力,防止发生风险金融机构的挤兑事件。

二、提高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市、县(市、区)、乡(镇)党委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处置社会安全突发事件联合指挥机制,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处置指挥权限、程序和现场处置原则、要求。

——加快构建纵贯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覆盖重点单位、行业、区域的维稳信息平台和信息网络,完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工作机制。

——加强公安巡警、特警队伍和武警部队建设。到2015年,实现市有公安特警队伍、武警反恐应急分队,县(市、区)有巡警队伍、武警反恐应急班的目标。强化公安应急物资储备,全面完成现有市级公安应急物资仓库的改扩建。

——建立会商研判机制,落实调控措施,有效应对煤炭、电力、燃气、成品油等重要能源和粮油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加强粮食、食用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加大相关设施的建设维护,完善全市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强化成品油等重要能源储备,增强防范涉及经济运行的能源供给风险能力。

——建立健全金融应急储备保障体系,完善金融机构业务系统数据库容灾备份制度,确保应急状态下金融行业各类核心系统和重要业务工作的稳定运行。

 

第四章  基础建设

 

第一节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应急管理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指导、协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派出机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等应对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建立健全规范高效、运行有序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或明确办事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充分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切实解决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装备等问题,努力为应急管理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应急联动和社会动员机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与当地驻军、行政区域内有关单位和毗邻地区人民政府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提高应急联动和快速反应能力;建立突发事件应对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预防、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作用。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调查评估制度。按照国家《应对法》和省《应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类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市政府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事发地县(市、区)、乡(镇)政府在事件发生前的预防预警、日常应急管理、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响应与处置、事件造成的影响损失、事件的原因性质等进行综合调查评估。市、县(市、区)、乡(镇)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级别,分级建立应急管理调查评估制度。

 

第二节  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设

——建设政府应急指挥平台。整合利用现有的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和各有关部门(行业)的专业系统资源,建设市、县(市、区)政府应急指挥平台,统一技术标准和格式要求,实现市政府与省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之间的互通互联。到2015年,按照国、省统一要求,全面完成市、县(市、区)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形成纵横相连相通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实现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与发布、资源整合与共享、综合研判、指挥调度、视频会商、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功能,为预防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应急基础数据库。按照“共建共享、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及网络资源,以市、县(市、区)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和部门专业应急平台为载体,定期开展突发公共事件事件源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整合利用各县(市、区)及市级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采集统计、查阅交换、更新维护等信息资源数据准备、共享与交换系统,为突发事件预测分析、预案编制、事件处理、指挥决策等提供技术支持。“十二五”期间,分阶段完成市级应急基础数据库的信息资源数据录入、市级部门专业信息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和各县(市、区)应急数据库建设;到2015年,全面完成覆盖到县(市、区)的数据库网络建设。

——完善专业应急平台功能。完善提升公安、卫生、人防、民政、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环境保护、铁路、交通运输、农业、水利、林业、地震、气象等专业应急平台功能。加强市、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应急信息资源,形成完善有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加强市、县(市、区)公安指挥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市、县(市、区)中心城区和重点城镇反恐应急能力。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实现对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协调和指挥功能。健全市、县(市、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统筹区域医疗资源,实现对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紧急医疗救援等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市、县(市、区)突发地质灾害远程会商系统,实现监测数据的及时采集、传输和科学决策。初步建成适应需要的地震灾情速报网络。拓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的应急协调指挥功能,提高现有畜牧系统的动物疫病疫情应急协调指挥能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信访、物价以及能源、粮食、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病虫害防治等信息系统的应急处置功能。

 

第三节  应急信息管理体系建设

——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强化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对政府系统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统一归口管理,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范围、内容和程序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信息,不得迟报、漏报和谎报、瞒报。健全完善市、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单位)和驻资部队之间突发事件信息交流机制,强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建好基层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依托村社工作人员和整合现有的灾害隐患监测员等各类人员,建立基层专(兼)职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并通过加强培训,提高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分别配备1名专(兼)职突发事件信息员。

——整合公众信息接报平台。整合“119”、“110”、“120”、“122”等各类公众信息接报平台,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互联互通机制,形成以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为汇集点的公众信息接报平台网络。以互联网为载体,在市、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建设面向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平台,实行统一接报、分级核实、及时反馈,鼓励社会公众及时报告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拓宽信息来源渠道。

——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快速播发体系。结合实施“数字减灾”工程建设,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建立健全以市级防灾减灾综合信息网络为平台的拓宽传输渠道。加强偏远高风险地区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基层信息员的作用,结合鸣锣、吹哨、村级广播等传统方式,减少信息覆盖盲区,切实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的瓶颈问题。

——抓好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坚持信息公开、正面引导,按照及时主动、公开透明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实行事件处置与新闻报道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尊重公民知情权。完善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新闻发布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加强现场媒体服务与管理,开放有序组织媒体采访;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正确引导网络舆论。

 

第四节  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在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已基本建立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重点推进应急预案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制定完善医院、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工程以及能源、通信、运输、粮油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应急预案,所有重大节庆活动、体育赛事、文艺演出等都必须制定应急预案,真正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市、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对本级及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统筹管理,做好预案编制的指导、衔接、备案等工作,并建立各类应急预案适时修订制度,通过修订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13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应急预案的修订。

——强化应急预案演练。依托有关部门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加强地质灾害救援、公安消防、森林防火、地震救援、突发林业有害生物、卫生防疫、危险化学品救援、环境应急、水上搜救、反恐指挥等演练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综合及各类专项预案演练,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市、县(市、区)政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应急演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组织和单位每年要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事件,组织开展以逃生避险为主的应急预案演练。

 

第五节  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加强综合救援力量。逐步完善“立足实际、整合资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分工负责、运转高效、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全市应急综合救援长效建设机制,进一步抓好相关制度建设和应急保障。完善军地协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驻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骨干作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建立健全专业救援力量。完善气象保障、地理信息服务、防汛抢险、地质灾害抢险、动物疫病防治、农业病虫害防治、森林火灾及病虫害防治、供排水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工程作业保障、医疗卫生救护、环保服务、燃气服务、燃油服务、通讯保障、电力保障、秩序保障、城市市政设施保障等专业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装备水平,确保完成专业救援和应急保障任务。

——夯实基层救援力量。全市每个乡镇(街道)整合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具有相关救援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完成组建一支 30人以上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增配相应物资装备,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其在防汛抗旱、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防火等突发事件中的信息报告和第一时间的先期处置能力。

——有序发展社会救援力量。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基层社区、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救援队伍。重点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到2015年,达到每万人中有200名应急志愿者。通过构筑社会参与平台和制定相关鼓励政策,逐步建立政府支持、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在科普宣教、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六节  应急运输保障体系建设

——健全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补偿机制和应急车辆绿色通道制度。整合利用驻资部队、地方企业的大型机具、特种设备,建立相关数据库,完善紧急调用机制,发挥其专业设备和技术优势,提高因灾损毁道路、桥梁的快速抢通保通能力。充分发挥交通战备保障系统的优势和作用,完善交通战备保障与紧急运输保障的协调联运机制,提高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危险发源地的通达能力。

——健全完善公路、铁路、水路运输能力紧急协调、调用和补偿机制。逐步在全市建立起运力集结、资源补给、医疗救助、车辆维修的交通应急救助网络,充分发挥现有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系统的紧急运输保障能力。依托市内现有运输企业,建立紧急运输服务基地。补充完善重要公路、铁路和水路交通枢纽的工程抢修装备,提高清障及修复能力。加强紧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以地方道路客货运输骨干企业为依托,建立紧急运输保障车队、船队,完善指挥调度协调机制,有效保障应急物资抢运和旅客疏散。建立关系密切、运转高效的铁路紧急运输保障机制。加强重点区域的消防通道建设。

 

第七节  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

——健全指挥协调机构间的通信网络。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资源,构建市、县(市、区)、乡(镇)应急管理机构和指挥调度机构间的指挥调度通信网络,实现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的连接。统筹规划各专业部门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以专业应急通信为主、公用应急通信为支撑,形成公众与专用、保密与非保密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体系。

——加强应急通信的基础保障。增加移动发电设备等应急通信电源配置,保障应急供电需求。加强公用通信安全保障,提升网络抗毁能力。到2015年,基本实现网间关口局多路由、多节点保护,骨干线路双路由保护,本地业可迂回。

——进一步拓展公众通信网络紧急呼叫优先接通、互联互通以及终端用户定位等功能。充分利用公安、人防、安监及通信企业的应急通信装备,发挥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通讯保障大队等专业保障队伍的作用,新增一批机动通信应急装备,提高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现场的实时通信保障能力。

——加强公用应急通信网络未覆盖区域的专用应急通信网络建设,确保应急通信所需。补充完善有关部门现有应急通信系统,并根据自身需要增加保密通信设备。市、县(市、区)、乡(镇)各类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按标准配备适用的卫星通信、集群通信等无线通信设备,实现互联互通。

——针对自然灾害发生的区域特点和应急通信的薄弱环节,推进实施乡村应急通信系统完善工程。对农村地区特别是洪水、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现有的乡村通信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并将其作为农村区域通信应急保障系统,储备对应的通信终端,适当增加卫星电话等配置,保证应急通信所需。

 

第八节  应急宣教培训体系建设

——大力开展防灾救灾应急科普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的宣教活动,提高应急科普知识普及率。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1个基础设施较好、师资力量较强的教育培训单位作为应急科普宣教基地,对公众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同时作为应急志愿者培训基地,市、县(市、区)民政、公安、安监、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卫生等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志愿者培训。加强职业院校和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将应急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不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演练。将应急知识作为职工在职培训和就业对象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应急知识宣传和安全教育。

——加强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对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在相关栏目、专题中刊播应急知识。利用各种科普活动月、宣传周、宣传日和灾害纪念日等,采取举办讲座、布设展板、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散发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防灾救灾等应急知识科普宣传活动。依托现有的文化馆、纪念馆等,建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到2015年,全市公众应急知识的宣传覆盖面达到90%以上。

——依托市委党校(资阳行政学院),增加应急培训相关基础设施、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建设市应急管理培训基地。每年举办1—2期全市应急管理培训班,对市、县(市、区)、乡(镇)政府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干部等进行应急管理培训。

——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及远程教育系统,对重点企业、街道、乡村、学校和医院等单位的基层干部群众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能力。市、县(市、区)政府分级建设应急互联网站,形成面向公众的应急知识宣传平台体系。

——抓好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库建设。从党校(行政学院)、研究机构及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中遴选一批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应急管理教学骨干和兼职教师,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库。

——建立应急管理培训交流与合作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邀请省内外应急管理方面的知名专家学者来资讲学,定期安排应急管理人员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学习借鉴应急管理经验,提高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九节  应急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结合全市科技发展规划的实施,大力支持有关科研机构开展应急管理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推进已有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多种渠道,组织有关单位联合攻关,围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重点加强对气象灾害、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天然气气井井喷、油气管道泄漏和爆炸、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疫病疫情、植物病虫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的监测、预警、预防、控制等技术研究,提高早期发现、防范和处置能力;开展地震、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交通运输事故、群体性中毒、重大疫病疫情、综合减灾等关键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健全城市防灾及应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技术支撑体系,大力发展城市综合防灾与保障新技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应急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有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应急装备研发工作。

——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市、县(市、区)分别组建专家队伍,完成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和组建专家组等工作,建立相应数据库和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救治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指导评估演练等活动。

 

第五章  重点工程

 

第一节  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设

2012—2013年,初步完成市级应急平台工程建设,初步实现与省政府应急平台对接,配合省政府应急办安装视频会议系统和应急管理软件系统,初步实现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事态跟踪、指挥协调、综合应用、专家研判和视频会商等功能。2015年,完成市、县(市、区)应急平台及移动平台建设。

 

第二节  应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工程

依托市气象局现有业务系统和气象预报信息发布系统,以市防灾减灾综合信息网络为平台,扩建其信息收集、传输渠道及与之配套的业务系统,同时建设针对不同群体的智能手机接收系统、预警专用接收机子系统、预警电子显示屏子系统、有线广播电视前端接收子系统等,建设市、县(市、区)、乡(镇)相互衔接、规范统一的突发事件综合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第三节  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工程

市级各相关部门(行业)按职责分工,健全完善数字化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人口分布、经济基础、交通运输、气象水文、医疗卫生、公安警力、地震、地质灾害、防汛抗旱、重点污染物(重点企业)、森林火险、农林有害生物、危险隐患、预案体系、专家队伍、物资储备、特种装备、各类抢险救援队伍、应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数据库,统一格式、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实现资源共享。

 

第四节  应急管理示范单位建设工程

在全市选择应急管理工作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组(社区)作为市级应急管理示范单位,开展应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可资借鉴推广的经验。

 

第五节  应急知识校园宣教普及工程

选择若干不同类型的学校,建设以科普宣教、自救互救、志愿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教育示范工程,推动校园应急知识的全面普及,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本规划的主要任务、基础建设和重点项目,编制好本地本部门相应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实施。强化规划实施的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协调衔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建立部门之间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好与其他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第二节  加强法制建设

进一步加大国家《应对法》和省《应对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切实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规律性认识,研究制定规范措施和配套政策,实现应急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大应急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力度,严格依法管理。

 

第三节  加强基础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运行经费、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等所需经费的保障,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设施及条件,积极支持应急体系建设;将应急物资储备库等相关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预算内基本建设计划,对规划布局内的重点项目给予支持;建立紧急情况下财政资金快速拨付制度,确保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支出需要。开辟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企业和社会相结合的应急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展捐赠。本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支持的同时,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县(市、区)、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

 

第四节  强化政策保障

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使其进一步介入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鼓励保险公司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挥防灾减损作用,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保险服务。对政府设立的应急救援机构,逐步探索建立应急救援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度。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灾害保险,分散风险,减少损失。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研究落实与应急管理相关的税收等优惠措施。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相关资源依法征收、征用、调用的补偿机制,提高社会动员能力。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收征用、余缺调剂与调运机制,建立储备、更新、轮换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核销制度,鼓励、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和业主在资阳投资建设和生产公共应急产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代储政府应急物资。通过政府科技计划、基金等,对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给予倾斜。鼓励和支持公共安全技术理论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加强对应急产业发展的研究指导,促进应急产业发展。

 

第五节  加强评估检查

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及综合评估。市级有关部门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加强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年度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市政府。在规划实施中期,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面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查找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根据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和补充,保障规划建设目标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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