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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关于印发《资阳市“十二五”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13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府发〔201149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资阳市“十二五”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资阳市“十二五”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月七月十三日

 

 

 

资阳市“十二五”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专项规划

 

十二五期间,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大力发展劳务产业,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根据国、省有关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和做好农民工培训等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专项规划。

一、充分认识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市是典型的丘陵大市,劳务输出大市,劳务经济是我市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劳动力能否有序转移输出,直接影响着我市劳务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工工作的整体推动。我市2010年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53.28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61%,劳务收入114亿元,农民人均劳务收入约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9%。因此,做好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特别是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和相应的技能培训、权益维护、劳动报酬、留守子女和老人、土地转包、家庭生产生活困难和公共服务等系列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二)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两个着力”的客观要求。统筹城乡发展是破解“三农”工作难题、实现城乡共同繁荣的根本途经。劳动就业是实现统筹城乡的重要内容,它关系着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着农村的改革与发展。因此要始终坚持把解决好农民就业、做好农民工工作,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和推动“两个加快”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不断开创资阳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三)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是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涉及民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既是经济的睛雨表,又是发展经济的重要目的,就业问题不解决,扩大内需、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就无从谈起。做好劳务开发工作是保障就业的具体体现,它不仅关系着农民稳定就业和增收,而且关系着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千方百计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以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做好劳务开发农民工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劳务开发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是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农业发展、加快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智力支持。我们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劳务开发,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坚持不懈地抓好此项工作。

二、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合理引导、分类指导,扩大规模、提高效益,强化服务、改善环境,充分就业、促进增收的原则,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发展壮大劳务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繁荣和社会进步,努力构建和谐幸福资阳

(二)目标任务。期间,2011年,年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55万人,每年增加2万人以上,年劳务收10亿元以上,年培训农民工8万人次。到2015年,全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达到163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50亿元以上,累计培训农民工40万人次。基本建立工资保障、劳动管理、社会保障三项制度”,逐步构建完善的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

(三)工作重点

1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是扩大劳务输出。坚持“立足西部、巩固东部、拓展南部、扩大海外的思路,开拓劳务市场,扩大输规模。推进区域劳务合作,巩固拓展以西安、北京为中心的北方劳务基地,以上海、江浙为中心的东部沿海劳务基地,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的南方劳务基地,以成都、新疆为中心的西部劳务基地。推行劳务派遣基地+企业订单培训的劳务输出新模式,提高劳务开发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二是加快就地转移。加快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努力扩大本地就业空间。加快小城镇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人口的集聚能力。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增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开展家庭服务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的设立、经营等提供有力支持和便捷服务,实施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和病患陪护员等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定向培训工程。加快农村水利、交通、能源、教育和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村行路难、就医难、饮水难、上学难等问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就业机会。三是加强转移就业服务工作。在四个县(市、区)中显要位置各建立一处农民工信息服务电子屏幕,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就业信息、技能培训、出行等相关服务。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收费。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劳务职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管理服务,为农民工提供低租金的安全住房,改善进城务工农民生活条件。四是健全维权机制。要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站,同时,在条件成熟的大中城市继续设立市农劳办驻各地办事处(办公室),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深圳、沈阳拉萨、成都、重庆等我农民工聚集地分别聘请12名农民工联络员,利用市农劳办驻各地办事处和资阳在各地的商会等平台,帮助农民工维护其合法权益,并组织引导建立所在城市资阳籍农民工协会,负责务工信息的收集、发布,务工活动的组织、协调、中介。民政局和市农劳办要加强对协会的指导和支持,以确保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一是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继续抓好“新型农民培训”劳务扶贫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务品牌培训”等。积极推行定点、定向、订单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用人单位、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以及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实施劳务品牌战略,认真抓好“资阳建工”、“简阳送奶工”、“资阳技工”等劳务品牌的打造。二是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充分发挥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在农民工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大力调整农村教育结构,提高职业教育比重,探索义务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建立农民工培训基地,重点抓好级劳务培训基地和职业学校建设,完善培训条件,扩大培训规模。三是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投入。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支持力度,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纳入级财政预算,逐步形成稳定增长的长效投入机制。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岗位培训责任制。

3着力构建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一是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监督。要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对农民工加强职业安全、劳动保护教育,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建立职业健康档案。依法保护女工的特殊权益,认真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二是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待遇。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制度。对变相克扣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随意延长工时、拒付加班费用等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要依法查处。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对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实行重点监控。严格执行和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形成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的机制。三是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落实全员参保工作,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加快建立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制度,推行农民工医保异地就医异地结算模式,制定和完善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加快推进农民工参保工作,逐步解决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四是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用人单位要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权利,农民工户籍所在村委会在组织换届选举或决策涉及农民工权益的重大事务时,应通过适当形式告知或委托他人行使民主权利。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户籍问题,改进农民工居住登记管理办法。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农民工土地经营权依法流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不得截留、扣缴和以其它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劳务开发农民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进一步整合力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资阳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全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完善组织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做到有机构办事、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同时,要把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检查督促和考查考核。

(二)落实部门责任。市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劳务开发农民工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市农劳办要切实承担统筹协调、调查研究、督查督办等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定点联系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反馈、工作督查、目标考核等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提高服务水平。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宣传引导农民外出务工就业,为外出务工农民家庭提供农业生产、子女教育、老人看护等帮助和服务,继续推进和建设“留守学生之家”,全面推行“代理家长制”的管理模式,为外出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切实维护外出务工农民在家应享有的政治经济权益。城市社区要将进城务工农民纳入管理和服务范围,为他们提供子女教育、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等综合服务,鼓励农民工参与社区自治、促进农民与城市居民和谐相处。社会各方面都树立理解尊重农民工的风尚,形成关注、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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