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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塔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2   录入:乐至县南塔街道办

各村(社区):

根据《四川省2021年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川疫指发〔2021〕4 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研究制定了《南塔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培训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至县人民政府南塔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2日     

 

 

 

 

 

 

 

 

 

 

 

 

 

 

 

 

 

南塔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培训工作方案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切实做好我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输入、传播和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组织开展南塔街道办事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培训。

一、新冠肺炎介绍(南塔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芳)

(一)传染源:主要传染源是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注意物传人、环境传人。(谨慎购买、食用冷链食品)

(二)主要症状: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和腹泻等症状。重型、危重型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症状。

(三)主要传播途径:

1.飞沫传播:戴口罩防护

2.接触传播:保持社交距离

3.气溶胶传播: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封闭场所

二、防控知识与装备(南塔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芳)

(一)个人防护:

1.正确佩戴口罩:讲解示范口罩的正确佩戴方式

2.保持个人卫生:正确清洗与消毒

3.避免聚集

4.勤消毒勤通风、生活规律等

(二)公共场所:

1.戴口罩进入

2.严格体温监测与登记,持健康码进入

3.每日通风与消毒

4.保持社交距离

5.合理确定承载量等

(三)装备练习使用:

1.消杀器械的正确使用与维护: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导各村(社区)工作人员正确使用消杀器械与简单维护,确保相关人员熟练使用消杀器械。

2.防护服的正确穿脱: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讲解示范防护服的正确穿脱,指导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练习掌握防护服的正确穿脱方法。

三、防控举措

(一)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格执行四级包干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到人,宣传明确到户,不落下一人一户,不留防疫空白。对疫情防控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二)加强返乡人员管理,实行四个全覆盖。

1.信息摸排全覆盖:村(社区)提前摸排返乡人员信息,积极劝导在外人员就地过年,并将相关信息整理上报街道。

2.登记造册全覆盖:返乡人员抵达居住地后两小时内向村(社区)报备,做到登记无遗漏,监管不落空。

3.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全覆盖:村(社区)在办公场所、交通要道等显著位置张贴“四川天府健康通”二维码,引导返乡人员注册使用,严格做到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全覆盖。

4.重点人群健康检测全覆盖:实行分类管理,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返乡人员,从事冷链食品、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海关和口岸、国际航空等高风险行业的返乡人员,抵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每天向包户责任人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对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返乡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立即实行全闭环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才能自由流动;对口岸入境解除集中隔离返乡人员实行后续“7+7”管控

(三)严格居家医学观察,做到五个落实。

1.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职责:针对重点人群认真落实“1+5”管控措施,确保居家隔离期间24小时不出门、不脱管、不漏管。

2.落实健康检测:属地每日进行2次体温测量、病体征询问并记录,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全闭环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3.落实动态打卡工作制度:由包户责任人每天监督居家隔离管控人员措施落实情况,以照片或视频方式动态打卡。

4.落实生活保障:由包户责任人负责,保障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在隔离期间的生活物资采购需求及相关合理诉求。

5.落实垃圾消毒措施: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生活垃圾专袋封装,用酒精或84消毒液消毒后,统一收集清运及无害化处置。

(四)落实三个不举办,全面加强监管。

不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不举办坝坝宴,不举办聚集性宗教和民俗活动。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红事新办,白事简办。加强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监管。

(五)强化医疗卫生服务,做到三个规范。

1.规范服务行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门诊部、药店不得出售退烧、止咳等药品,不得收治发热、咳嗽、咳痰、气短等症状患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2.规范信息报送: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如有上述症状患者到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就诊,就诊机构应立即采取留观措施并做好登记,1小时内向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3.规范患者转运: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就诊机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将患者就近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或发热哨点的医疗卫生机构。

(六)结合“五清”行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街道、村(社区)要认真落实村庄和村民小组保洁员制度,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整治,逐村逐户开展清生活垃圾、清厕屋便池、清水源水体、清畜禽粪污、清农业生产废弃物“五清”行动;加强超市(小卖部)、餐馆、农贸市场和宗教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每日清理消毒;对公共厕所、健身场地、集体活动室等公共场所配备专人进行管理,根据人流量动态调整消毒频次,每日至少消毒1次。

(七)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培养健康生活习惯

村(社区)充分运用“村村响”、流动宣传车、宣传栏、微信、网络新媒体、张贴标语和海报、LED展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指挥部通告、《致乐至籍在外务工人员的倡议书》《致元旦春节返乡人员的一封信》和农村疫情防控快板等防控政策宣传;持续开展“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不握手、用公筷”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配合查验、减少聚集流动、不随意丢弃废弃口罩、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用酒精对其包装进行消毒。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及时报备并前往医疗机构就医。

四、规范处置

村(社区)一旦发现可疑病例,立即上报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立即按照防控方案进行初步诊断,初诊为高度可疑病例的,第一时间上报县卫生健康局。诊断为疑似病例的,按照诊疗方案和操作规范及时送县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进行隔离留观治疗。及时对疫点开展终末消毒,对病例可能污染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对于发生病例的村/社区(小区)建议实行封闭管理措施,做好人员健康检测、健康宣传、环境卫生整治、居民日常生活保障和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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