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南塔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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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塔街道城市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5   录入:乐至县南塔街道办

 

各村(社区)、街道直属各部门:

现将《南塔街道城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南塔街道城市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预案

 

 

乐至县人民政府南塔街道办事处

     2021915

 

 

附件1

南塔街道城市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预案

 

一、  

)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南塔街道城市内涝防治抢险工作,规范内涝防治抢险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内涝防治抢险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乐至县应对城市内涝工作指引 (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塔街道辖区积水内涝。主要包括:因大到暴雨或者河道漫溢造成大范围积水内涝,交通瘫痪,危旧房屋倒塌,地下设施进水等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断电、断水、断气等生命线工程事故等。

)工作原则

内涝防治抢险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防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区内涝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首要任务,同时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重点防护对象

城区低洼地带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指挥机构

在街道办事处领导下,设立街道城市内涝防治抢险指挥部,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兼任

)街道城市内涝防治抢险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和灾难应急处置工作;全面了解辖区内涝防治抢险各种信息资料,分析把握事态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做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2.负责制订、指挥、协调城市内涝防治抢险应急制度和办法。

3.承担辖区内社区、街道、小巷及住宅小区内涝防治抢险工作以及受灾区域居民的安全避险工作,特别是低洼棚户区的居民避险、撤离及安置工作。

4.及时了解掌握汛期各类灾害情况,根据需要向县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组织开展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街道城市内涝防治抢险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

党政综合办:负责内涝防治工作建设和维修重建计划的安排与资金筹措,做好汛期24小时值班安排,并做记录和汇报工作。

城市建设管理办:负责做好平时辖区内背街小巷的道路、排水等市政设施的检查;负责内涝时对辖区背街小巷的排涝、抢险和现场处置工作。

基层治理办:负责维护内涝防治抢险秩序,负责疏导内涝区域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申请实施交通管制,协助公安部门打击偷窃内涝防治物料、破毁内涝防治设施、干扰内涝防治工作的违法行为。

应急办:负责抢险物资的储备,负责协调和联系需要应急救援交通工具、器材、供电、通信等急救物资。

社会事务办:负责发生严重内涝时,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财政所:负责内涝防治基础建设、维修重建、内涝防治抢险的资金拨付。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降水预报

降水预报工作及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的确定,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传达给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后,向全街道发布。

)预警级别

按照汛情城市内涝防治抢险性质分为四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1.蓝色汛情预警(IV)

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20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城区危旧房屋漏雨。城区主干道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积水深度可能达到20厘米,造成交通拥堵等现象。

2.黄色汛情预警(III级)

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5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危旧房屋严重漏雨,威胁居民安全。城区主要干道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到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局部地下设施进水,造成短时严重交通堵塞。

3.橙色汛情预警(II级)

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5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多处旧房屋倒塌。城区主要干道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到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多处地下设施进水,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

4.红色汛情预警(I级):

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10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主要干道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积水深度可能达到50厘米以上,造成大面积交通中断或者交通瘫痪。

)日常管理

各社区及沿街单位积极做好日常养护、维修、检测,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充分储备防汛抢险应急物资,做到专物专用、专人专管。

)应急演练

定期开展辖区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预案演练,对应急救援各社区及相关单位使用救援器材、设备等物资的使用要加强管理。社区及相关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范围,对重点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四、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

蓝色汛情预警(IV)

街道城市内涝防治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各社区及沿街单位负责人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内涝抢险队做好重点地段防汛抢险,做好排除内涝抢险的准备工作。

黄色汛情预警(III)级): 

在蓝色汛情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重点内涝防治抢险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根据强降雨发生区域、重点除涝部位及降雨趋势,街道城市内涝防治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检查各社区和沿街单位领导上岗情况,询查涝情、险情、灾情,各社区及沿街单位及时上报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水情、工情、险情等,并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协调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内涝防治抢险人员按照内涝防治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内涝防治抢险的救护。

橙色汛情预警(II级):

在黄色汛情基础上,内涝防治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涝抢险预备队伍全部一线待命。各类有线、无线通讯设备处于开通状态。重大险情区域及时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提醒市民不要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相应淹没区由各级、各单位负责人按各自拟定的预案撤退人员,转移物资器材;协调供电部门派出检修人员巡视,确保雨水泵站及排水设施的动力用电以及内涝地区供电安全。

红色汛情预警(I级):

在橙色汛情基础上,街道城市内涝防治抢险指挥部在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领导和指导辖区各单位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投入内涝防治抢险抗灾工作。

)预案启动

预警应急响应三级、四级为一般性预警应急响应,由街道城市内涝防治抢险指挥部启动辖区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预案。所有社区、沿街单位人员停止休假,确保通信畅通,值班人员做到记录完整。预警应急响应二到一级为较大和重大应急响应,办事处内涝防治安全责任人迅速到岗,根据上级的安排,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响应程序

1.三级、四级预警应急响应后,街道城市内涝防治抢险指挥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按照灾害现场的性质和情况,负责组织辖区背街小巷及住宅小区内涝的排涝、抢险和现场处置工作,并负责危漏房屋居民的安全避险工作。向防汛抗旱指挥部公室及时汇报,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变化,出现各类内涝防治突发公共事件,及时上报。

2.二级、一级预警应急响应后,街道城市内涝防治抢险指挥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必要时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根据情况,各社区及有关单位提前在重点内涝区域上岗到位,对已经出现较大或严重险情的区域,抢险队伍全部到位,关注雨情、水情、汛情、灾情、工情变化并随时向街道城市内涝防治抢险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情况。街道城市内涝防治抢险指挥部根据形势发展,必要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请示,转入防洪预案阶段。

)报告内容

1.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灾害类别、房屋建筑类型、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2.灾害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等。  

3.有关受损建筑等单位名称,管理单位等。

4.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5.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

)应急结束

应急响应结束由街道城市内涝防治抢险指挥部根据内涝灾害排除完成情况,报请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五、应急保障

)后勤保障

街道城市内涝防治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各社区内涝组织机构和内涝物资保障单位积极做好应急响应期间所需的物资,包括:工程机械车辆、抢险队、沙、草袋、麻袋、编织袋、铁丝、绳索、照明器材、油料、救生设备等。根据防洪需要,储备铁丝、编织袋、铁掀、救生衣等。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响应期间路灯、燃气、自来水、电力、通信等供应恢复。

)应急队伍保障

三到四级应急响应发生时,由街道城市内涝防治抢险指挥部按照预案调动各社区和辖区单位应急队伍进行处置;一到二级应急响应发生时,由街道城市内涝防治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社区和沿街单位认真执行。

六、后期处置

)善后处理

在内涝防治抢险工作结束后,各社区、沿街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及时处理防治抢险期间遗留问题,实施灾后重建。按照防汛物料储备管理办法,及时按照以物还物的方式向调拨单位归还被调物资,及时充盈防治抢险物资库存。

)事故调查

严格遵循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1.发生灾害的工程基本情况,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灾害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4.采取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5.灾害结论。

6.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7.各种必要的附件。

8.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9.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灾害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引发重大灾害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街道城市内涝防治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者应急配合,以及应急处置和应急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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