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安全生产
关于印发《丹山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处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6   录入: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驻镇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汛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制定了《丹山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处置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

 

 

(此页无正文)

 

 

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

2021325

 

 

丹山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处置方案

 

一、 突发地质灾害报告

丹山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接到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后立即对险情信息进行核实与分析,启动丹山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村(居)民发现地灾引患时立即上报镇政府值班室,镇政府值班室、国土所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立即进行核实与分析,并将情况和处置方案上报镇政府。

二、应急救援工作实施

(一)事发地村(居)民在报告镇政府值班室的同时,应立即组织村应急队及熟悉情况的相关人员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封闭地质灾害危险区,警戒受影响范围,疏散群众,调动设备、器具和救援人员展开抢险行动,抢救被困和受伤人员、保护重要物资,迅速排除险情,疏通阻塞道路。

(二)若事态严重,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事故相关情况上报指挥部组长(丹山镇镇长刘廷,电话:15983216188,经研究决策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应急抢险队及需要参加应急救援的村(居)及部门统一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到现场调查分析、预测发展趋势,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如需要专业技术人员调查、核实的,要将情况及时上报雁江区国土分局地质矿产股,由雁江分局安排专业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制定应急措施,并随时上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给镇政府(政府值班室电话:028-26521002)。

2、丹山镇应急抢险队(丹山镇民兵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应急抢险队队长:李学斌,电话13659010673;民兵队队长:唐小均 ,电话:13629045193

3、丹山镇中心卫生院组织调配医疗队伍、应急救援药品、车辆在救援现场指定位置就位,进行应急救治,安排救护车将情况严重的伤员转移至医院抢救治疗。(联系人:杨以刚  电话13882976113

4、派出所组织调动人员,协助镇政府动员疏散、转移人员到安全地带,对被压埋人员实施营救;迅速调动交警组织交通管理和疏导,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联系人:王义,电话:15892330577)。

5、供电所和水厂对受损毁的供水、供电等设施进行抢修,保证正常运行。(供电所联系人:胡明武,电话:13568550091水厂联系人:于  涛,电话:18227932215)。

6、交通运输社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联系人:谢廷超,电话:13982972438

7、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区救助工作;对罹难人员进行处理、转运,做好详细记录统计,以便善后处置。(联系人:李娟  电话: 18227869254

三、应急救援行动终止

指挥长发布终止命令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通知参加应急救援的村(居)及部门确认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收尾工作已完成,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后,方可安全有序离开应急救援现场。

在处置应急工作结束后,镇政府负责联系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地灾治理工程,防止再次发生险情灾情,并组织恢复重建,尽可能减少房屋、道路损毁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并协助上级部门开展调查,总结处置工作。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