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安全生产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汛期安全生产及防汛减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30   录入: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汛期安全生产及防汛减灾工作方案

 

汛期将至,恶劣天气增多,极易发生山洪、泥石流等洪涝灾害,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进一步加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及省委、省政府、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要绷紧防范安全生产风险这根弦,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重点方面和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防范,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20年园区防汛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2020年汛期安全生产及防汛减灾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物资保障、机制建设,调动园区各方力量全面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及防汛减灾工作,提升园区防汛减灾工作水平,坚决防止汛期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园区防汛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根据我园区工作实际,成立汛期安全生产及防汛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长:邓继红   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赖才建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曾波勇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吴明星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光华   高新区机关党委书记、党工委委员

魏钊光   开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员:周建东、杨  铭、叶云川、段正波、余晓东、胡  谦、杨京涛、刘平德、杨烈勇、寇含锦、王华忠、张  胜、黎先锋、张青松、童  静、刘  刚、邓孟祥、朱 

高新区防汛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担任。下设5个组:

信息联络组:由党政办负责制定汛期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值班。值班小组负责上下的联络及信息报送,一旦发生应急事件立即启动工作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后勤保障组:由财政局、应急管理局负责防汛资金保障和物资购买、储备,以及镐铲、草袋、绳索、水泵、雨具、车辆等抢险用品的组织协调、征用。

日常巡查组:由松涛镇、狮子山街道负责辖区内隐患点排查、巡查工作,区内重点弃土场、堰塞湖巡查、损失核查、赔付等工作由松涛镇负责(费用按2019年方式执行)。

应急抢险组:高新区安办牵头,组织管委会机关、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和镇(街道)人员队等应急队伍开展抢险。一旦险情到来,确保人员、设备及时到位,迅速组织抢险。

群众工作组:由社会事务局牵头,松涛镇、狮子山街道做好灾情发生后受灾群众的疏导、撤离、安置等工作。

督查工作组:由监察局负责督查指挥部下设部门、人员的履职、值班及抢险工作开展情况。

三、主要内容

(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面。

进入汛期,高温、雷电、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逐渐增多,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园区各企业、各在建工地要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立即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公安、交通、安监、气象部门参与的“一路多方”机制,加强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巡逻管控,督促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公交车、校车、渣土工程车等重点车辆,严格落实夏季高温及汛期车辆维护保养措施。要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非法载客、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查检查,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牵头部门:公安分局)

二是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要加强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企业(单位)进一步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采取防水、防潮、降温等针对性措施,加强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生产装置的监控,严格落实高温季节停产规定。(牵头部门:建设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是建筑施工安全方面。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对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全面排查治理,防范极端天气对建筑施工作业的危害。重点落实防暑降温措施,遇雷雨、大风天气时务必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防止中暑、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牵头部门:建设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是消防安全方面。要针对气温升高、火灾易发的特点,对商场、车站、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医院、学校、人口居住密集区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城市电气线路老化、超容量及农村乱堆乱放易燃物的现象全面排查整改,及时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水源,严厉查处违规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牵头部门:消防大队)

六是建筑余泥渣土收纳场安全方面。要进一步对园区内的建筑垃圾、工程堆土、生活垃圾、料堆等各类堆场进行拉网式的摸底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立即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制定预案、疏散周边住户,同时,要建立工作台帐,严格日常监督管理,落实专人加强监测监控,严防事故发生。(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汛期防汛减灾工作方面。

一是机关单位防汛减灾工作。由党政办牵头制定机关防汛值班制度,落实防汛巡查值班车辆、防汛值班电话、夜间值班室等保障措施,做好“24小时”值班要求,确保及时收集、上报园区防汛信息。

情况处置:党政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实施安全疏散。

二是建成企业防汛减灾工作。由科技经济局牵头加强建成企业防汛宣传,组织园区企业开展防汛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收集汇总园区在建企业防汛隐患情况,为做好建成企业汛期抢险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情况处置:首先由企业组织自救,同时上报汛期安全生产及防汛减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组织应急救援分队参与现场处置。

(联系部门:科经局)

三是在建项目防汛减灾工作由建设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针对汛期高温、多雨气候特点,做好园区在建项目防汛宣传工作,重点抓好各项目责任主体防汛职责,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制度、落实到人头,同时建立在建项目防汛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在建项目汛情及时准确报送。

房建项目重点防范深基坑开挖、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高空作业及临时设施因暴雨、大风所产生的各类零部件松动、护壁垮塌、内涝等灾害;其道路建设项目重点防范因暴雨所产生的边坡垮塌、内涝等灾害。

情况处置:相关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先期组织自救并及时报告,建设局牵头按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组织救援,同时上报高新区防汛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应急救援分队参与现场处置。

(联系部门:建设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是河道防汛减灾工作。由松涛镇、狮子山街道办牵头,对园区范围内沱江、九曲河等汛期易发安全隐患点开展全面排查,做好隐患点巡查监控制度,坚决防止重大地质灾害事故发生。要密切监测天气和汛情变化,加强预测分析和会商,提高预报的准确度,做到提前预警,及时预报,并提出预防灾害性天气的措施和建议。党政办要在网站及时发布、滚动播出气象预警信息,加大防御暴雨洪水及地质灾害工作的宣传力度。

情况处置:暴雨发生后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并报告,由项目公司牵头,按照应急工作预案组织人员、设备展开抢险救援,同时上报开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应急救援分队参与现场处置。工作中要加强预防、预警,在各隐患点确定的观察员要落实到位,开展好巡视巡察,如遇紧急情况及时疏散群众,确保人身安全。

(联系部门:松涛镇、狮子山街道办)

五是地质灾害防汛减灾工作。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松涛镇、狮子山街道办牵头,对园区范围内滑坡、崩塌等汛期易发安全隐患点开展全面排查,做好隐患点巡查监控制度,坚决防止重大地质灾害事故发生。

情况处置:暴雨发生后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并报告,由项目公司牵头,按照应急工作预案组织人员、设备展开抢险救援,同时上报开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应急救援分队参与现场处置。工作中要加强预防、预警,在各隐患点确定的观察员要落实到位,开展好巡视巡察,如遇紧急情况及时疏散群众,确保人身安全。

(联系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四、相关要求

(一)汛期安全生产及防汛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值班制度,在汛期到来后,实行24小时值班,手机通信24小时开通,确保人员能及时联络,及时到位。

(二)财政要预留充足抢险资金,确保各类装备、器材、物资能够迅速组织到位。

(三)要留足应急保障车辆,其应急保障车辆除各要素保障单位车辆外,如有需要,同时调用园区在建项目施工单位人员及机具编为应急救援小组,以配合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实施。

(四)灾情出现后,高新区的所有工作及人员将以灾情处置为核心,所有资源、要素均以保障灾情处置为首要任务。

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汛期安全生产及防汛减灾工作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工作制度。请各责任单位在每月底前书面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至安委办谢亮(联系电话:18190360270)处,至汛期结束,报送的资料应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