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涉农补贴
2021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22   录入: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稳粮  优供 、增效"总体要求,通过实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 策,稳定和提高种粮农民收益,加快粮食种植结构调整,更好地 保障粮食安全。把一次性补贴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确保项目落实落地。

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对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县内稻谷种植者和玉米种植者。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植稻谷和玉米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植稻谷和玉米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开展玉米和稻谷耕种收全过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补标准。根据下达资金和我县实际水稻和玉米种植面积确定补助标准。

(三)补贴依据本年度内7月20日前栽播水稻和玉米面积(以土地二轮承包面积作为基础)。

三、申报程序

(一)户申报。凡县内水稻和玉米种植者根据实际水稻和玉米种植面积向村民小组进行自主申报。

(二)组核实。村民小组负责对水稻玉米种植者信息进行登记核实,整理汇总填写《乐至县 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表》(见附件1),报村民委员会复核。

(三)村复核。村民委员会对村民小组报送的《乐至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表》进行复核,复核后填报 《乐至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公示表》(见附件2),并将享受补贴对象姓名、补贴面积等相关信息以村为单位进行 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机构审核。

(四)乡镇审核。乡镇(街道)具体经办机构对各村上报的补贴申报信息进行抽查核实,核实无误后汇总填报《乐至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汇总表》(见附件3),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8月1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 。

(五)县级核定。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街道)上报的面积数据按比例进行抽查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汇总,汇总表由局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加盖公章报县财政局确定补贴标准。

四、资金拨付和发放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列入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0〕10号)等文件要求,此次资金按规定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达,确保资金下达及时,不误农时。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完善发放办法,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

资金拨付和发放由县财局根据申报面积确定补助标准后,将农户实际补贴金额采用“一卡通”的形式直接上卡直发到农民手中,确保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