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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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14   录入: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确保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学习宣传贯彻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到乡村振兴促进法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中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能力,深入推进法律实施。

二、重点任务

学法知法是尊法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支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面参与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活动。

一要及时纳入普法规划任务。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普法任务抓紧抓好,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明确目标原则,突出重点任务,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乡村振兴促进法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广泛开展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强化以案释法,用生动直观的形式推动农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要强化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县委办、县政府办将乡村振兴促进法列入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重点内容;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要将乡村振兴促进法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全县干部职工要将乡村振兴促进法纳入个人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程,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

三要推动形成良好法治宣传氛围。乡村振兴局要撰写宣讲提纲、制作宣传手册、宣传标语,指导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通过会议解读、专题宣讲等方式,准确把握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规定要求和各项措施;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要利用LED显示屏、横幅标语、宣传栏进行宣传,县融媒体中心要利用电视、广播、乐至融媒APP、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县委宣传部要大力向县外媒体推广我县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典型人物。

三、工作要求

(一)把握学习重点。各单位要在全面学习掌握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针对性学习。县委组织部要重点学习研讨人才支撑和组织建设方面内容,夯实乡村治理基础,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县生态环境局要重点学习研讨生态保护方面内容,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建设美丽乡村;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要重点学习研讨文化繁荣方面内容,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开展送文化下乡系列文化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县农业农村局要重点学习研讨产业振兴方面内容,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县财政局要重点学习研讨财政扶持有关方面内容,优先保障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确保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县乡村振兴局要注重学习统筹,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统筹衔接,协同推进城乡融合;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要重点把握监督检查方面工作要求,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

(二)突出工作重心。要着眼乡村振兴促进法核心要义和重要问题,阐释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关于乡村振兴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加强乡村振兴促进法重大意义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乡村振兴促进法,进一步了解乡村振兴相关意义、政策、成果。

(三)推进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工作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要组织班子成员到村(居)、组宣讲,实现村(居)、组干部和村(居)民代表全覆盖;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对职工进行全覆盖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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