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0〕164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该项资金更名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简称衔接资金),根据安岳县人民政府十六届第115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项目资金安排公示如下。
2021年我县共收到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824万元。现将分配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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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安岳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分配表
安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