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施居家养老提档工程。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城市社区治理重要内容,完成140户城市特困、低保家庭适老化改造。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1.17万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建立“政府核查、民政抽查、三方评估”共同考核机制,确保服务质量。
(2) 实施养老机构改造工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启动7所敬老院502张床位适老化改造,完成3所100张床位以上的农村敬老院改造。加快推进雁江区中心养护院、丰裕镇区域性养老服中心项目建设,增加床位800张,为特困及失能老年人提供更好服务。
(3)实施基本养老保障工程。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原则,按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惠及群众28.9万人次、发放金额981万元。通过保险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为3.7余万名6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