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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民发〔2021〕75号 资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资阳市市本级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0   录入:资阳市民政局

 

资阳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资阳市市本级家庭照护
床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市社会福利院:
    为进一步丰富和扩大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促进机构、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现将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的《资阳市市本级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阳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10日
 
 
资阳市市本级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方案
 
为大力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重点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1〕54号),我市被确定为2021年度家庭照护床位建设试点地区。在全市养老服务年度任务安排中,我市明确在市本级、乐至县分别启动实施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根据前期调研和市本级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任务
家庭照护床位是指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或服务企业,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为居家的半失能、失能、失智等需要照护服务的老年人上门提供“类机构”照护服务,让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刚需老年人,在熟悉的居家环境中享受专业照护,同时减轻床位费成本压力,形成机构床位、社区托养床位、家庭照护床位“三张床”体系,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试点期间,市本级试点床位应不低于10户。
二、试点机构及范围
由市社会福利院负责市本级试点任务,在雁江主城区进行试点。
三、服务对象
常住雁江主城区,有专业照护服务需求但尚未入住养老机构或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半失能、失能、失智的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包括政府兜底的低保、散居特困对象。
四、服务内容
家庭照护床位参照养老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照护服务。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医疗护理、安宁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服务:
(一)生活照护:由专业的养老护理员协助或帮助完成老人的洗浴、进餐、穿脱衣、转移、大小便清理、基础卫生等
(二)健康管理: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进行慢病管理、健康监测、用药管理、上门巡诊等科学的健康管理。
(三)医疗护理:由专业医疗团队提供传统康复和现代康复治疗,中医药治疗,上门进行各种管道更换及护理,送医送药到家,陪医就诊,健康咨询等。
(四)安宁服务:为临终老人进行心理陪护。
(五)社会工作:开展各种心理陪护,精神慰藉,娱乐活动,康乐活动及指导,健康宣讲等。
五、费用及补助标准
(一)护理服务费:试点期间,对护理服务进行补助。参考发改部门批复的机构内生活护理照料标准,按70%的比例作为一般老年人家庭照护生活护理收费标准,补助30%;老年人属于低保对象的,按50%的比例作为一般老年人家庭照护生活护理收费标准,补助50%;老年人属于散居特困对象的,费用全免,全额据实补助。
(二)家庭床位建设(改造)费:对试点的家庭床位建设进行补助。
1.一般老年人:床位建设(改造)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据实全额补助,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助,超出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承担。
2.低保对象:床位建设(改造)费用在2000元以内的,据实全额补助,超过2000元的,按200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助,超出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承担。
3.散居特困对象:床位建设(改造)费用全额据实补助,上限为3000元。
(三)医疗服务费:按资阳市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执行,纳入市社会福利院内设医疗机构服务收费范畴。
(四)家庭照护床位不收取床位费。
六、服务流程
(一)申请。广泛开展宣传推广,街道、老年人或其亲属均可向市社会福利院提出设立家庭照护床位的申请。
(二)评估。上门对老年人居家环境和家庭照护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估,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对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
(三)床位建设(改造)。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根据综合评估情况,服务机构或委托第三方选择适配性产品组成不同服务包,通过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床位实时监测等方面内容,开展建设改造服务。服务机构或委托的第三方对安装的适老化和智能化设施设备定期维护,确保产品质量和正常运行,以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
1.适老化改造。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对老年人住所的卧室、卫生间、浴室、厨房、客厅等重点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参考清单见附件1),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为老年人居家安全和上门服务人员有效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2.智能化改造。为老年人住所安装必要的网络连接设备、紧急呼叫、体征监测、视频语音通话等基本电子信息服务设备(参考清单见附件2),并能通过智能化设备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
3.辅助类设备。为老年人提供防压疮辅具、移动助行辅具、个人照护辅具、居家生活辅具、康复训练器具等。
享受我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的老年人家庭,不对相同改造内容重复改造。
(四)签约。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协商确认家庭照护床位建设方案后,制定相应的服务计划,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服务频次、服务方式、费用标准、权责等内容,协议经法律顾问审核后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因老年人身体状况变化或家属要求等原因,需要调整服务内容或收费标准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服务补充协议。
(五)服务。按照“一床一计划”派出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服务团队,为老年人上门提供家庭照护服务。
(六)跟踪。工作人员定期监测老年人身体机能,及时更新健康档案,根据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服务计划。
(七)档案。做好服务记录台账,留存服务照片,形成家庭照护服务专门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服务档案保管期不少于服务协议期满后5年。
(八)互转。根据老年人及家属意愿,老年人可以在家庭照护床位和我院养老机构床位之间实行互转,各区域为其提供便利,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在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和我院养老机构床位之间实行互认。
(九)服务终止。老年人去世、住院、搬家或出现其他妨碍服务持续的情形,以及其他情况双方协商终止时,服务终止。
七、试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家庭照护床位试点作为破解当前养老服务领域的痛点难点、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抓手,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二)加强风险管控,为服务对象制定风险预案,服务前做好各项服务安全预案与事项告知,服务中严格按照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开展服务,服务完成后及时听取老年人及家属的意见反馈。
(三)落实评估和创新任务,定期进行评估调查和满意度调查,在试点过程中对补助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进行修订、整改、完善。
八、试点经费管理使用
试点启动后20个工作日内,由市民政局将福彩公益金安排的试点补助经费10万元先期拨付给市社会福利院,用于宣传推广、服务补贴、床位建设补贴、人工补贴等。市社会福利院根据本方案开展试点工作,严格试点资金使用范围,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确保完成试点任务。
试点期间,国家、省、市出台关于家庭照护床位建设政策或其他有关政策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本方案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1          
适老化改造参考清单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1
地面建设
防滑处理
在卫生间、卧室、厨房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防滑地胶
2
高差处理
铺设水泥坡道或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
3
卧室建设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
4
如厕洗浴设备建设
安装扶手
在如厕区和洗浴区安装扶手,包括一字型扶手、U型扶手、L型扶手、T型扶手或助力扶手等
5
配置沐浴椅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滑倒
6
蹲便器改坐便器
减轻蹲姿造成的腿部压力,避免老年人如厕时摔倒,方便轮椅老年人使用
7
物理环境
建设
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标识
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必要时粘贴警示条
8
安装自动感应灯具
安装感应便携灯,辅助老年人起夜
9
电源插座及开关
根据情况进行高/低位建设,方便老年人使用
10
老年用品
配置
助行类
助行器、拐杖、轮椅等
11
助餐类
适老自助餐具、流食瓶等
12
助穿类
穿衣辅助杆、穿袜器等
13
如厕类
坐便器、便盆、接尿器等
14
洗浴类
床上洗头盆、洗浴床等
15
感知类
助听器、放大境等
 
 
附件2        
智能化设备配备参考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功能
1
网络连接设备
确保信号传输稳定
2
紧急呼叫设备
可安装在卧室、卫生间、淋浴间等位置,作为紧急情况的呼叫
3
智能红外探测器
设备监测到老人起居活动异常,系统自动报警。
4
视频监控设备
具有远程摄像功能,应急状态下能及时、准确掌握老年人在家情况
5
智能药箱
辅助提醒需要服药的老年人定时服药
6
护理床
手电一体护理床,支持电动翻身、抬腿、起身等操作
7
智能燃气探测器
通过对周围环境中的低浓度可燃气体进行实时连续采集,当燃气浓度超过安全设定值时发出报警信息。
8
溢水报警器
房间地面积水, 系统自动报警。
9
烟感智能监测终端
室内发生烟雾浓度超标的消防危险发出报警信息。
10
睡眠监测床垫
老人生命体征监测:心率、呼吸、体动、离床预警、睡眠改善计划
11
智能音箱
老年人通过语音实现人机对话,控制电视、灯光等居家环境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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