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中天镇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乐至县中天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社会救助
城市医疗救助审批
发布时间:2020-09-07   录入:乐至县中天镇

城市医疗救助审批

一、申请条件:

1、城镇三无人员(即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能力的)、农村五保供养人员;

2、享受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3、农村一二级肢体、智力、听力、盲、低视力和精神残疾人;

4、重点优抚对象,包括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在乡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5、医疗保险后,出去自付部分个人仍需承担超过1万以上医疗费用的大病救助范围内的城乡困难居民;

6、其他需要实施救助的人员。

二、应交材料:

1、本人或户主申请书;

2、被救助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3、出院证明、正式医疗费用收据、医疗保险报销单据。

4、村公示七天,无异议资料。

三、办理流程:

(一)资料准备阶段

1、本人申请

申请人应在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持《低保证》等其他对象得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病历、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医疗或大病医疗救助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医院出院证明、正式医疗收费依据、合管办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清单。填写《乐至县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审批表》并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报镇人民政府。

(二)镇办理阶段

2、镇审核。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乡公示七天,无异议,确认无误后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县民政局城乡低保中心。

(三)上级办理阶段

3、城乡低保中心主任复核、签注意见。

4、局审批。

5、县民政局收到申请人相关材料后及时审批,制发文件,由局长签字下发。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镇人民政府等。                                 

6、乡民政上报救助对象账号,发放救助金。

 

咨询人员:民政服务窗口 杨继豪    

咨询电话:15884214770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