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就业领域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28   录入: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解读

 

一、培训类型及补贴

(一)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及补贴

1.岗前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录用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以及退役军人、残疾人等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岗前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2.学徒制培训。按规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现代学徒制培训,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中级工4000元/人/年、高级工5000元/人/年)。

3.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4.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对困难企业职工以及去产能职工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增强岗位适应能力和就业技能并取得证书的;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下岗失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

5.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组织相关职工参加培训取得证书的,按98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6.地方特色传统技能培训。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组织职工开展石雕石刻、手工刺绣、竹编、烧烤、豆瓣制作技艺等地方特色传统技能领域培训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二)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及补贴

1.大学生技能培训。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2.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返乡创业培训、劳务品牌培训、乡村融合型人才技能培训、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培训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经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3.“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两后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经培训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4.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结合退役军人就业需求,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参加培训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全覆盖行动,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在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按规定再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

6.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开展手工制作、盲人按摩、农村实用技能等培训,参加培训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7.创业培训。对有创业需求或已创业的人员,开展创业意识培训(仅对农民工和在校大学生)、创办企业培训、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8.其它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对于其他重点群体,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培训意愿,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经培训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9.以工代训的职业技能培训。我市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职业培训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二、培训补贴申领

申请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应向当地就业局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政策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下同)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下同)原件等。

职业培训机构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人员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还应提供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代为申请协议。申请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的,需提供其证明材料。

企业申请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技师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应提供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原件(属本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自行组织的培训无需提供)等资料。

职业培训机构为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开展项目制培训的,申请补贴资金应向委托培训的主管职能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原件、培训内容和教材、授课教师信息、全程授课视频资料等。

三、资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及标准(见附件)

四、咨询电话

市本级:028-26110813

雁江区:028-26592210

安岳县:028-24525673

乐至县:028-23351162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