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即日起,对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宇、居民小区、宾馆酒店、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培训机构、监所、景区景点、车站、金融保险、文化娱乐、快递物流、货物仓储、窗口服务及其他重点场所等公共场所,按照谁主办(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双码”联查,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未安排接种的12岁以下人群除外)不允许进入上述规定的疫情防控重点公共场所。
老年人或无智能手机人员进入公共场所须出示疫苗接种纸质凭证;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或因身体原因需暂缓接种者,须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具接种禁忌证明或者暂缓接种证明,进入公共场所时须出示证明。
二、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无接种禁忌症证明而未接种的人员(未安排接种的12岁以下人群除外)不得参加。
各机关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和村(社区)干部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禁忌症除外),原则上一律暂停审批到外地出差、探亲、年休等活动。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各重点场所、公共场所等相关管理单位未严格落实“双码”联查工作要求的,对各类经营企业执行不力的,一律停业整顿。对监管不力的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严肃问责。
乐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