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卫生健康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乐至县卫生健康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疫情防控
乐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 第16 号)
发布时间:2021-11-10   录入:乐至县卫生健康局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强化落实“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单位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组织实施,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管疫情防控,指导所辖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指导。
    二、严格落实单位防控措施。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和动态,持续开展防控政策宣传。要把员工健康放在第一位,主动加强员工健康状况排查,对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督促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认真做好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发生地以及与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员工排查登记,及时向社区报备,并按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工作。
    三、严格控制大型活动聚集。原则上不开展线下节庆、大型会议、聚餐等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餐馆散客上座率不超过50%,家庭聚会不超过10 人。确需举办的会议、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组织、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举办地、举办单位、场所单位履行防控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全面掌握活动参与人员旅居情况,50 人以上的会议必须严格审批,100 人以上全面开展核酸检测,进行3 天2次核酸检测。
    四、强化公共场所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公共场所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措施,加强医疗机构、宾馆酒店、交通场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娱乐场所、文体场所、各类门店等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茶楼、网吧、棋牌室等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文体场所“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执行接纳游客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50%的限流措施。所有市民、村民未佩戴口罩一律不得上街,经营主体必须严格落实进入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亮码、“保持一米线”等措施。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常态化监管,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停业整顿。
    五、全面加强核酸检测。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乐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直至离开风险区满14
天,期间每3 天进行1 次核酸检测。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乐人员,或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返)乐人员和时空伴随者主动向村(社区)报备,进行3 天2 次核酸检测。核酸采样点要完整登记被检测人员信息,并做好跟踪监测管控。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被检测人员居家等候,须纳入社区管理不得擅自外出流动。
    六、严格重点行业管理。严格校园防控,县内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必须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指导学校错峰上下学,组织适龄青少年、儿童接种疫苗。大型项目工地要全面启动施工现场进出人员主动排查,实施每日健康监测和外出归来行程码、健康码查验,发现重点地区入(返)乐人员、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及时向属地村(社区)报告。
    七、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不主动报备,报备时隐瞒重点地区旅居史,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的个人,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要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乐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 年11 月10 日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