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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民政局 关于2021年11月新增(减少)孤儿和事实 无人抚养儿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1   录入:安岳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社事办(综合办):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川民发〔201142号)、四川省民政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民发〔201999号)规定,现将202111月新增(减少)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情况通知如下:

一、从202111月起,将刘昊沅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保障范围(附件2

三、从202111月起,停发李晓艳,黄晓兰、刘支兵、郑兵峰、祝佳琪、曾强强、邹宾宇、邓仪、彭守龙、罗程程、柏志雄等11名孤儿基本生活费。从202111月起,停发李晓艳、黄晓兰、刘支兵、柏志雄4名儿童的“孤儿助学金”(附件2)。

请各乡镇(街道)及时将新增(减少)孤儿和事实无抚养儿童有关资料于收到审批文件当月上传至“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做好动态管理。切实做好儿童关爱工作,准确掌握儿童学习生活情况,对取消享受孤儿保障待遇后家庭生活仍困难的儿童,符合有关政策的及时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

 

附件:1.安岳县202111月新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花名册

     2.安岳县202111月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花名册

     

     安岳县民政局

20211221

 

 

 

 

 

 

附件1

 

安岳县202111月新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花名册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龄

家庭详细地址

类别

已享受

标准

实发

执行时间

1

刘昊沅

512021201208016234

9

岳城街道学沟湾路30683单元201

父亡母失联

0

900

900

2021.12

 

 

 

 

 

 

 

 

 

 

 

 

 

 

 

附件2

安岳县202111月起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花名册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龄

家庭详细地址

停发原因

类别

执行时间

1

李晓艳

511023199810276321

23

李家镇儒堂村

已毕业未在读

散居

2021.11

2

黄晓兰

51202119990118632X

22

李家镇苏家桥村

已毕业未在读

散居

2021.11

3

刘支兵

512021199904105716

22

李家镇大石村

已毕业未在读

散居

2021.11

4

郑兵峰

512021200311024174

18

高升乡红音村

满18岁未在读

散居

2021.11

5

祝佳琪

513921200212164163

19

高升乡偏牛村

已毕业未在读

散居

2021.11

6

曾强强

512021200310145070

18

石羊镇猫坝村

满18岁未在读

散居

2021.11

7

邹宾宇

513921200307097012

18

天林镇碑口村

满18岁未在读

散居

2021.11

8

邓仪

512021200211117568

19

镇子镇金牛村

满18岁未在读

散居

2021.11

9

彭守龙

512021200203265712

19

李家镇驾马村

满18岁未读书

散居

2021.11

10

罗程程

512021200201085726

19

李家镇观岩村

满18岁未读书

散居

2021.11

11

柏志雄

513921199911023778

22

永清镇龙潭社区

已毕业未在读

散居

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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