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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回澜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4   录入:乐至县回澜镇

 回府发〔2018〕44号 

  乐至县回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回澜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回澜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乐至县回澜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4日 

  回澜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和谐新回澜”建设,根据《乐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定义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按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镇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和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商贸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二、预案体系 

  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一)回澜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性文件,由镇政府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镇政府及镇政府有关部门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根据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而制定的处置本辖区,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四)单项活动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会展、演出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定报镇政府应急办审定。 

  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的指挥 

  突发公共事件由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 

  (一)镇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镇应急指挥部由镇经发办和镇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组成。设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设专业处置组。 

  总 指 挥:都国胜 

  副总指挥: 李 锋 唐世孝 陈荣森 江绍宽 

  唐智琴 刘 倪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公室、安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社服中心、综治办、农服中心、镇纪委、派出所、供电所、卫生院、各村(社区)两委等部门及中小学校组成。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技术组、善后处理组8个专业处置组,具体承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应急指挥部 

  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关于突发事件中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综治办负责,组织警力对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灾害救援组:由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人员,配合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医疗救护组:由社会事务办和卫生院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财政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经费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镇安办、派出所、综治办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专业技术组:由镇安办负责,协助有关专业部门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数据。 

  善后处理组: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报告程序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按照下列程序报告: 

  (一)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所在的村(居)两委应在最快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急救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二)事故单位及其所在的村(居)两委应立即报告镇党政办公室。值班室电话:23260115。 

  (三)镇党政办公室(值班室)按照镇长指示,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通知有关部门。 

  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启动本预案 

  镇党政办公室、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请镇长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到岗到位。 

  (二)赶赴事故现场 

  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应急处置。 

  (三)现场应急处置 

  1、镇应急指挥部: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镇政府报告,必要时提请上级政府调集驻地武警、军队参加抢险救援;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2、综合协调组:落实各级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协调其他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3、安全保卫组:迅速组织警力对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灾害救援组:立即组织调整警力和消防、工程抢险、现场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迅速开展灭火、防毒、防爆、反恐等抢险救援工作。 

  5、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及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后勤保障组:协调有关部门调集运输车辆和物资投入抢险救援。 

  7、事故调查组:实施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初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专业技术组:迅速组织有关人员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9、善后处理组: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六、应急保障 

  镇政府各部门、各村两委、有关企业事业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制定本部门、本辖区、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须的物资、技术、装备准备,建立与履行应急保障职责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切实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一)应急队伍 

  各村、社区要组织村、社干部,退伍军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社会力量成立应急队伍。各企业事业单位要加强值班,建立应急机制,组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应急队伍。 

  (二)经费保障 

  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应急保障的日常经费和物资、装备、基础设施投入等专项经费,经审核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所需的物资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管,根据耗损情况及时补充和更新。 

  七、责任与奖惩 

  镇应急指挥部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后果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八、附则 

  (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二)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专项预案。 

  (三)本预案管理单位为镇经发办,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四)应急救援电话: 

  党政办公室 23260115 

  火警电话 119 

  报警电话 110 

  急救电话 120 

  交通肇事电话 122 

  回澜派出所 23260129 

  回澜供电所 15892336233 

  中心卫生院 23260114 

  回澜电信网管员 23260005 

  回澜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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