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中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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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认定
发布时间:2019-12-21   录入:乐至县中天镇

       一、申请条件:

  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二、应交材料:

  1、本人申请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本人档案中的《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

  3、无退伍证和《退伍军人登记表》的,需由原部队两名及以上战友(已享受待遇)作出申请人服兵役的证明,并由乡村干部和两名及以上战友(已享受待遇)对申请人服兵役情况进行会审,作出会审纪要,连同相关资料上交县民政局

  4、县社保局出具的未领取社保证明

  5、身份证与退伍证或《退伍军人登记表》中姓名有误差的,需由当地户籍管理机关作出姓名证明。

  三、办理流程:

  镇办理阶段

  1、本人申请

  2、所在村委会和镇填写《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和《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审核认定表》签署意见盖章后,连同相关资料报送县民政局

  上级办理阶段

  3、县民政局会审认定后,扫描身份证、户口本和退伍证原件,对符合条件的按每服一年兵役每月补助15元的标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上卡直发。

  咨询人员:民政服务窗口 刘朝芳

  咨询电话:18328206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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