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自查自纠。要求燃气领域相关企业排查问题隐患,提交燃气管道管网图、特种设备检验台账及自查自纠报告,对排查的问题立即整改,切实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查看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气瓶是否依法依规使用和检验,是否依法进行施工前告知,是否落实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等内容,切实加强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三是落实问题整改。督促燃气领域企业建立信息化台账,落实安全教育,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截至目前,已联合检查燃气公司6 家、液化气瓶充装站 2 家,发现隐患 6 处并要求其限期整改,立案查处1起燃气领域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