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区文化馆推荐申报和专家评审,拟认定蒋宁1名同志为“蒋鹅儿”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10日。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与资阳市雁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系。
通讯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雁江区人民政府一号楼1222办公室(邮编6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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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认定资阳市雁江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附件
拟认定资阳市雁江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序号 |
类 别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代表性传承人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1 |
传统技艺类 |
蒋鹅儿 |
雁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蒋宁 |
男 |
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