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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龙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20-04-15   录入:乐至县蟠龙镇

蟠龙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案

 

为了落实和细化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管理体制,规范和完善救灾工作程序,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有效发挥各部门的综合职能,当发生地质灾害时,能及时提供援助和救济,确保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各种突发性地质灾害时需要进行应急抢险的情况。各种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各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其工作原则是由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决策、统一指挥,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分级启动,科学实施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地质灾害发生时,应急抢险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镇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见附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社服中心办公室,由唐小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防灾抢险指挥部下设宣传组、抢险组、医疗组、安保组、灾后处理组,负责应急抢险的日常工作。职责分工: 
  (1)宣传组:(组长:谢志强;成员:胡高勇刁万玖、蒋一敏、郭兰香)负责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监督监测点监测人巡查人做好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点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2)抢险组:(组长:陈育才;成员:汤华军龙杨、唐华明、王、刘学国)负责救灾物资的准备;人员撤离;灾民安置。

3)医疗组:(组长:  ;成员:  俊、杨翠华、张小海、杨东升)负责伤病人员的救治;灾民安置点的消毒等。

4)安保组:(组长:潘卫忠;成员:张皓月、刁万玖文杰)负责受灾群众及财产的安全等。

5)灾后处理组:(组长:唐小兰;成员:唐华明蒋一敏、廖敏、严婷、谢佳婧)负责灾情发生后,做好受灾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分析地质报告,判断地质突发紧急状态,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抢险行动,负责领导、组织、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抢险救灾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设

施和交通工具等。

2.指挥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

3.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报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

4.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向县地灾指挥部请求支持帮助。

(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武装部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及民兵抢险救灾。

2.镇国土所负责组织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灾情调查和报告。

3.镇安办负责组织受灾人员立即向安全地带转移,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报告

4.派出所负责灾区治安秩序,以防不法分子趁乱之机进行捣乱和抢夺民财,保护灾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持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负责对抢险救灾车辆的调度和维护交通秩序,保持道路畅通。

5.镇财政所负责组织筹措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资金,并统一调配。

6.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对灾民救灾、救济物资、资金的发放和使用,保证灾民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

7.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医药物品,预备医务场所,抢救伤员和进行疾病防疫。

8.镇水库管理站负责组织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和灾后河堤、水利设施的修复。

9.供电部门负责电力设施抢修,提供电力保障。

10.镇农服务中心负责调查统计受灾农户农作物受损以及拟定灾后恢复农业生产自救计划。

11.镇外宣办负责灾区灾情、险情以及人员安置情况等的宣传报道。

四、应急准备

(一)抢险救灾队伍

以镇机关应急分队、民兵、镇直各部门干部职工为主。同时针对地灾区域,调用附近村应急分队,并根据需要向县地灾指挥部请求支援。

(二)物资准备

由镇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筹措、组织储备调动车辆、粮食、方便食品、饮用水、帐篷、药品及医疗用品和其他所需物资。

五、应急响应

(一)灾情报告

发现地质灾害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或国土所报告,其他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报镇人民政府或镇国土所。

国土所接到报告后,应按规定报县人民政府应急办或县国

土资源局,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灾情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应急办或县国土资源局报告。

  (二)值班制度

  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在汛期安排人员全天24小时值班,随时保持信息畅通,以便上下工作联系。

  (三)启动应急预案

  发生地质灾害后,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根据报告了解到的灾害级别或灾情大小,确定抢险救灾的需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地灾发生后,国土所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对诱发的原因,地质规模、类型、稳定程度、发展趋势、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评估,并向上级汇报。

  六、应急行动

  在应急抢险救灾行动中,应首先按照确定的路线及地点组织灾区群众快速转移疏散,及时抢救伤员,保障灾民的生命安全,及时发放和调配救灾款物,保障灾民生活,根据我镇地质灾害监测监控的实际情况,各地质灾害隐患点一旦发生灾情险情,要立即组织人员避让,根据确定路线,组织群众安全撤离。同时,要组织医务人员对伤员进行治疗,并清理现场,搜索被埋人员及财产,并对该区域设立危险区域标志牌。

  七、事后处理

  1.灾情情况稳定后镇人民政府拟定生产、生活的安排计划,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

  2.针对地质灾害发生过程中的现象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和总结,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理措施。

  3.对在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应急指挥部报请上级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在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有关职能部门及个人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要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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