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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公园路延伸段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5   录入:资阳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资阳市审计局对资阳市诚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诚兴公司”)组织管理、资阳金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江公司”)代建实施的资阳市公园路延伸段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1年8月31日,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资阳市二环路北二段及延伸段道路工程立项的批复》(资发改审批〔2011〕65号)批复原资阳市二环路北二段及延伸段道路工程项目立项,项目业主市诚兴公司,建设规模为新建道路长3,028米、宽40米。2012年12月27日,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资发改审批〔2012〕88号文件同意原审批项目名称变更为资阳市公园路延伸段建设工程,审批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新建道路长1,913米(桩号0+000-K1+913)。2013年10月24日,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城建及国土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第54次),决定公园路延伸段在现规模上向北延伸327米(桩号K1+913-K2+240)。本次审计道路工程里程为1,260米(桩号K0+920-K2+180);但因前期的概算、预算、勘察设计等工作按照道路长度3,032米实施,因此该部分前期待摊费用按照3,032米的规模进行审计。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资发改发〔2012〕348号批复项目总概算投资26,809.09万元。

项目代建单位为金江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广东肇庆地质工程勘察院,设计单位为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欧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于2013年8月30日开工,2016年5月30日竣工验收合格。

二、审计结果及审计评价

(一)审计结果

资阳市审计局先行开展了对工程结算的审计,根据资审告〔2017〕11号,工程结算送审金额共计82,823,637元,审计发现多计结算金额8,352,105元。

本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送审总金额111,360,767.99元,审计发现多计待摊投资金额3,942,518.53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业主方市诚兴公司、代建业主方金江公司在资阳市公园路延伸段建设工程建设中,基本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投标执行了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各项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基本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在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中基本真实、完整反映项目收支,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建成。但存在多计项目待摊投资、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即开工建设、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存在关联关系和建设规模变更未及时进行立项调整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竣工结算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352,105元。

(二)竣工财务决算多计待摊投资3,942,518.53元。

(三)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是隶属关系,已移交移送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理。

(四)勘察、设计单位涉嫌将所中标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进行转包,已移送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核查处理。

(五)工程项目土地约14.2233公顷未批先用。

(六)该项目新增的327米道路建设未进行立项批复调整。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资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并向市诚兴公司提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做好财务核算和成本控制,对待摊投资的分摊和计入准确、合规;应加强对代建业主财务核算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其管理的代建项目财务管理应合法合规;加强对施工、监理投标单位资质及背景关系的审查,做到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法性的审计建议。

目前,市诚兴公司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

 

资阳市审计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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