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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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公共文化服务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05-25   录入:雁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终审审批(含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

实施主体

资阳市雁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是否网办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申请条件

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街道-209,详细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行政审批局文广旅局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2692087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设立歌舞娱乐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核发(含中外合资)

实施主体

资阳市雁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是否网办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申请条件

具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
 不得设立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地点
 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
 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街道-209,详细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行政审批局文广旅局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2692087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核发

实施主体

雁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是否网办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

申请条件

办理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街道-209,详细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行政审批局文广旅局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2692087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

实施主体

雁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是否网办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自然人。

申请条件

(一)营业性组台演出应当由演出经纪机构举办; (二)文艺表演团体、个体演员可以自行举办的营业性演出; (三)不得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街道-209,详细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行政审批局文广旅局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2692087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设立游艺娱乐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核发(含中外合资)

实施主体

资阳市雁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是否网办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自然人。

申请条件


具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 不得设立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地点 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街道-209,详细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行政审批局文广旅局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2692087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许可

实施主体

雁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是否网办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企业法人、自然人。

申请条件

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街道-209,详细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行政审批局文广旅局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2692087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许可

实施主体

资阳市雁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是否网办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自然人。

申请条件

(一)建设工程位于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 (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符合保护规划要求,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街道-209,详细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行政审批局文广旅局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2692087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实施主体

雁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是否网办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自然人。

申请条件

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街道-209,详细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行政审批局文广旅局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2692087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实施主体

雁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是否网办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企业法人、自然人。

申请条件

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街道-209,详细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行政审批局文广旅局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2692087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划定

实施主体

雁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是否网办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申请条件

未划定建设控制地带或需变更建设控制地带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街道-209,详细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行政审批局文广旅局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2692087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实施主体

雁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是否网办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

申请条件

借入文物的单位要具备保存文物的条件和保障文物安全的能力;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街道-209,详细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行政审批局文广旅局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8-2692087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8-12345;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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